水价可以被上涨,政府不能被绑架
企业亏损能否成为水价上涨的正当理由?这也是兰州市民对此番涨价质疑的焦点所在。今年上半年以来,全国大中城市居民用水价格“涨”声一片,而且,往往是一经企业动议,政府很快就有回应。这样的水价上涨路径,不能不引发社会公众的普遍焦虑。公众担忧的是,政府会不会在水价上涨的过程中被企业绑架?
从兰州的情形看,这种担忧并非空穴来风。从媒体报道得知,负责兰州城市供水的兰州威立雅由原兰州供水集团与法国威立雅水务(黄河)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法国威立雅”)于2007年合资组建,获得30年的供水特许经营权。当威立雅以17.1亿元的高溢价取得兰州水务集团45%的股权,数倍于招标竞争对手时,已有人质疑:“除了提高水价,兰州威立雅还能靠什么收回投资?”事实上,就在合资后的第二年,新公司就提出水价上浮49%。在这个过程中,先是跨国水务巨头以高价收购已成政府包袱的供水国企,然后再以严重亏损的名义嚷嚷要求提价。如果政府没有回应,企业则祭出“运营困难”的杀手锏威胁政府—相信没有哪一个地方的市政府敢拿阖城百姓的自来水开玩笑。
这样的表演当然并不高明,然而现实情形是,城市水价却每每在企业的要求下应声上涨。兰州9年5涨,还算不上最严重的。政府之高度配合水企,由此可见一斑。即便是专门倾听民意的调价听证,往往不过是走走过场而已。听证的结论并不是涨不涨的问题,而是涨多涨少的问题。
当然,政府也并非一无所获。在这个一度被盛赞的“经营城市”的自来水市场化过程中,政府既收获了超额溢价,又甩掉了包袱,还赢得了开放的美名和实惠,一举而几得,何乐而不为?至于城市生活用水的公共用品属性如何实现,政府如何保证水价上涨不影响民众的基本生活,在地方政府的价值排序上,则要往后放放了。除非出现像辽宁赤峰自来水污染那样的极端事件,严重威胁的公共安全,否则,热衷于公共产品市场化的地方政府,暂时还顾不上自来水的公共属性。就像兰州市政府一样,他们会论证说,涨价后,居民年水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尚低于国际上公认有利于节水标准的2%。云云。
水价并不是不能涨,水企也不是不能减亏,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水价可以被上涨,政府却不能“被绑架”。一者,想涨价的水企首先要提供一份细致清晰的企业报表,进行有公信力的成本核算和成本监审,要经得起公众和舆论的质疑;再者,政府一定要确保自来水的公共产品属性,不能被暂时的、眼前的利益所绑架,一旦失掉公正和公信力,我们还能相信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