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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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成“90后”犯罪团伙结伙纽带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8-19    [打印] [关闭]
    本报讯(记者李丽 通讯员刘涛 吴静)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近年来,“90后”犯罪率在持续上扬,已有成为“犯罪主力”的态势。

    2007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受理的“90后”犯罪案件,占总数的4.6%;2008年,这个比例上升为5.7%。而2009年,短短半年间,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受理的“90后”的犯罪案件,就占到了案件总数的9.1%。

    ;检察官表示,“90后”犯罪案件中,团伙犯罪增多是一个明显特点。2009年,团伙犯罪案件已占案件总数的16.7%。与传统的犯罪团伙成员以亲情(老乡、亲友)为纽带不同,“90后”违法犯罪团伙中结伙纽带是相同的兴趣爱好,特别体现在对网络的爱好上。

    许多“90后”违法犯罪团伙成员大都在网吧内结识,并以网吧作为平时聚集的主要场所。他们没有固定的住所,常常以网吧、公园、个体小旅馆等作为临时过夜场所,因此团伙成员也并不很清楚对方的真实姓名、家庭住址、暂住地等详细情况。他们彼此之间也仅是以绰号相称,作案时的成员组成比较松散,结伙时的随意性更强,并没有形成固定模式的团伙。这也给侦查破案、一网打尽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调查显示,“90后”犯罪以财产犯罪为主,排在前五位的犯罪类型依次是:盗窃、抢劫、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和强奸。其中,尤以“两抢一盗”侵财案件居多,所占比例达到了63.3%。

    “他们很多以吃、穿、玩作为自己的人生目标。”检察官说,玩更是成为青少年消费的主要方面,通过抢劫、盗窃等不正当手段得到的钱财,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挥霍在舞厅、游戏机、台球等游艺项目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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