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百姓选择“最优药品”
卫生部、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基本药物制度将在未来数年内在全国推开。
“从国家层面上看,基本药物制度虽属于医药卫生领域的改革,但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将为国家又好又快地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一个好的社会基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许嘉齐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普通百姓用药而言,推行这项制度意味着将为人民群众建立起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让百姓用药能够有的用、用得起、用得好。”
对很多人来说,基本药物制度也许是一个似懂非懂的新名词。
从《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国家对基本药物作出了这样的定义: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则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也就是说,基本药物是那些安全有效、能满足人们基本健康医疗需要的药品。
“通俗地说,基本药物是国家针对主要影响人群健康的疾病问题,在所有已上市的同类药品中,由专家利用科学方法优化选择出的、最具安全有效性、成本效益最佳的药品。”许嘉齐说,这样的药物不是简单、廉价药品的代名词,相反,在国际上有专家将基本药物称为“最优的药品”。
“有的用,用得起,用得好”是许嘉齐总结的基本药物制度的基本特点。
“百姓所需要的基本药物必须保证能够生产出来,必须保证能够运输到所需要的地方;在价格上必须保证能够通过社会保障体系、个人合理支付能力,让百姓使用得起;必须促进合理用药,对疾病的治疗用药,能够用得安全、用得有效,保证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
在我国目前的医药卫生领域,用药贵、用药不合理的现象一直突出,很多人都有着治疗感冒要花上千元钱的苦恼经历。与国外相比,我国在对医疗保健的认识上存在差异。在我国,用药量总体上比国外大。比如感冒,在国外,医生会要求患者多休息、多喝水,不会给患者用药,而在我国,医生往往会给患者开出不少药品。
“用药过度、用药不规范是很大的问题,从某种角度上说,滥用药物已成为当前医疗卫生领域中很大的问题,甚至已经上升为社会问题。”许嘉齐说,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一个基本目标就是要促进合理用药,提高用药的规范性。
许嘉齐认为,不论是医生还是患者,都需要对药品有正确的认识。质量合格、对症、治病的药就是好药,不是价格越高药品越好。另外,从某种意义上说,越是新上市药品,用药的风险可能越大。
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将组织专业机构与专家,根据循证医学证据、药物经济学的评价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安全性信息,从众多药品中优选出同类药物中安全有效且效益与风险、效果与成本综合评价最好的药物,作为基本药物。
据许嘉齐介绍,目前我国已经上市的药品超过1.6万种,此次基本药物目录共挑选出了307种。
《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据了解,国家相关部门现在正在研究制定诊疗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帮助医务工作人员更加合理地用药。
在我国目前已经上市的1.6万余种药品中,存在同种药品多家药厂生产的状况,在某些品种上,甚至一种药品有数百家企业在生产,这些企业中,既有上万人的大型药厂,也有只有几十人的小药厂。药品质量安全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据2007年的统计数字,我国原料药和制剂生产企业约有4700多家,其中85%以上都是小型企业,大型企业仅有1.05%,年销售额不足5000万元的制药企业占70%以上。
“基本药物品种确定了,接下来就要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通过招标选择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和负责基本药物配送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嘉齐说,要通过招标选择质量管理最优、生产能力强、诚信度最高的企业,而不能像以前的招标,一个药品几十家企业生产。
在许嘉齐看来,通过这样的竞争选择,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将不断优化,不断淘汰、兼并重组。这个过程将会提高企业的生产能力和管理水平。
本报北京8月1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