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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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更广阔的舞台上振兴民族种业

——记玉米育种和高产栽培专家李登海
新华社记者 董振国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8-25    [打印] [关闭]
    李登海不仅是一个玉米育种专家,他还有着多重身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上市公司董事长等等。李登海说:“不管担任什么职务,我始终不放弃的一个目标就是,探索中国玉米高产道路。要想实现这个目标,仅仅搞科研还远远不够,还要把成果转化成生产力,必须振兴民族种业。”

    在多年对发达国家种业的研究中,李登海深刻地认识到,提高粮食产量,确保粮食安全,培育优良种子至关重要。但没有强大的民族种业做支撑,再好的品种也只能放在实验室里。更重要的是,没有发达的民族种业,就不能应对国际种业巨头的冲击,最终还要受制于人。

    产业化:民族种业振兴的必由之路

    作为世界玉米种业巨头,美国先锋种业公司一直是李登海学习研究的对象。他说,先锋种业公司称雄于国际种子市场至今,尤其是在玉米杂交种方面,还没有哪个国家与其媲美。美国在世界玉米产业上的强势地位,离不开先锋公司这样的企业。有了强大的种业支撑,使美国靠占世界34%的玉米种植面积,占有了70%以上的世界玉米市场,每年出口相关产品就有超过40亿美元的收入。

    为了让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李登海就把目光瞄准科技成果转化和种子产业化。1985年,他自筹资金成立了我国第一个从事玉米种子产业化的民营农业科研单位——掖县试验站。经过不断发展,1998年又创建了莱州市登海种业(集团)有限公司。随后,集团公司连续兼并收购了30多家种子公司,种业产业迅速壮大。2000年他又成立了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了企业的依托,李登海在科研上打破过去多年“单枪匹马闯海南”的育种模式,采用招聘、合作、合资等手段,不计身份、资历,广泛吸纳国内知名玉米育种专家,组建了强大的科研育种创新团队,使玉米育种多出成果、快出成果。2006年,仅在海南岛就建立了12处玉米育种试验站(现在合并为较大的4个育种研究基地),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知名专家就有11人。

    目前,登海种业固定资产已达到3.9亿元,资产10亿多元,职工近千人,育种科研人员300多人,在全国玉米种植的不同生态区建立了32个育种中心和试验站,并有一个投资2.8亿元的加工厂,推广销售网络遍布全国28个省区市。登海种业被确定为国家玉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的依托单位,被评为国家首批农业首家创新型企业,是种子行业中唯一一家国家创新型企业。

    有了强大的育种产业化能力,李登海的科研成果迅速推广到全国各地。迄今为止,李登海及其企业选育的玉米良种,最大年份占全国种植面积的三分之一以上。李登海说:“我们24年来致力于产业化创业的成功经验表明,走科研、生产、推广、销售一体化的路子,就是一条种子产业化的路子,这样有利于保证科研上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并加速成果的转化。这也是企业是创新主体的一个例证。如果没有产业化经营,也不可能创造在全国推广10多亿亩、增产1000多亿公斤粮食的成绩。”

    积极推动《种子法》立法

    在产业化经营中,李登海深感传统的种子经营管理体制存在很大弊端。他说:“原先的种子公司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别的地方的好种子进不去,多少年的老品种照旧占着市场,最终吃亏的是农民,受损的是国家。”“没有知识产权的保护,没有健全的管理体制和法制环境,就不会有一个健康的种子市场,就没有中国的民族种业创新的发展。”

    李登海越来越意识到,只有产业化是不够的。原有的《种子管理条例》带有过多计划经济的痕迹,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中国太需要一部《种子法》了。

    1993年,李登海当选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他一到任就提出了《种子法》的立法建议。此后两届,李登海连续两次提出议案。

    到了1996年,种子市场混乱、假种子坑农事件被越来越多地曝光,出台《种子法》的呼声日益强烈。199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把《种子法》列入立法计划。在接下来长达两年半的法律制定与修改过程中,李登海既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又是第九届全国人大农业和农村专门委员会的委员,这个专门委员会在立法的过程中起了关键的作用。

    新的立法标准建立了品种审定制度,生产和经营许可证制度,种子质量保障制度,并赋予了农民自主购买种子的权利和依法索赔的权利。2000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种子法》,从整体上推进了中国种业的市场化、规范化进程。

    与世界强劲对手的联合与竞争

    1996年,美国的一家种业公司找上门来,要和李登海谈合作。李登海怎么也没有想到,这家公司竟然是自己三十多年来一直较量的对手——美国先锋种业公司。当时,先锋公司在中国寻找了许多个合作目标,李登海被放在第一位。

    经过反复权衡、思索,李登海认识到,“跨国种业公司在经营理念、科技创新、种子质量、品牌意识、服务观念和管理体制等各个方面,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与先锋种业的合作机会大于竞争。”他分析认为,通过彼此合作,可以将国外的好种子为我国的农业服务,同时公司可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实现双赢。

    但李登海在合资的谈判中提出的条件就是中方必需控股。美国先锋公司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区的合作原则是独资或者控股,李登海强硬的态度让合作一度陷入僵局。从此,美国先锋公司每年都会派人来和李登海谈判,但年年都因为控股权的问题无功而返。最终先锋公司做出了让步,破天荒地以49%的股份与登海种业合作。这也是先锋种业历史上绝无仅有的一次。李登海说:“在控股权上,我们坚决不能让步,这是我国种子法的规定,也是保证我们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

    经过了七年半马拉松式的谈判,2002年11月,山东登海先锋种业有限公司宣告成立。新成立的合资公司充分利用先锋公司先进的生产技术、优良的新品种、高质量的种子和崭新的营销理念,使登海种业在研究、生产、示范、推广、服务、品牌和公司管理等方面都有了长足进步。

    建设创新型民族种业

    像登海种业这样拥有强大科研实力的民营企业,在发展道路上也遇到了资金瓶颈问题。2000年以后,社会各界动员企业上市的呼声越来越高。尽管上市是很多企业求之不得的好事,但李登海还是十分慎重。经过长达五年的考虑和准备,2005年4月18日,登海种业终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当时有评论这样说:“一个农民带着一个由农民占主体组成的企业,昂首走进了国内资本市场,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公司上市后,有的专家拿着报纸对李登海说:“人家说你是中国科学家首富,你是个大老板,有钱。”李登海说:“那是纸上的事,我没感觉。对我来讲,生活费用够了就可以了,我所关心的是科技创新的费用。因为我们不是国家科研单位,没有国家的财政拨款作为支撑。为了继续开创玉米高产道路和赶超世界先进水平,我们必须有充足的科技经费储备,以保证我们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将创新的科研成果贡献给国家。”

    尽管登海种业具有一流的科研、品种优势,但李登海坦言,与世界种业强手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在种子质量和营销管理水平方面。他说:“有差距不怕,只要坚持创新和虚心学习,就能不断缩小这种差距。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我们就是要不断加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成果转化速度,力争建成中国最好的创新型民族种业企业。”

    新华社济南8月2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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