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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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民对“收入分配改革”的建议

叶祝颐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8-27    [打印] [关闭]
    8月25日,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近年来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进展情况,以及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他提到,中国将深化收入分配改革,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8月26日《京华时报》)

    早在今年5月,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就提过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问题。发改委主任张平再提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并郑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这说明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已经提上了中央的议事日程。值得期待。我认为,收入分配改革应该体现效率意识,更应该成为社会公平的示范。

    有经济学家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一项系统工程。而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更是明确提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虽然社会分工千差万别,社会贫富悬殊不可能根本消失。但是,从政策上引导社会公平,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避免产生马太效应,可以做到。

    在当前经济环境下,大规模提高工资水平并不现实,但是逐步理顺社会分配关系,应该能够做到。比如,顺应民意呼吁,落实国企高管限薪措施,压缩“三公消费”,修补税收漏洞,改革个税征收方式、提高个税起征点,给企业减税,就值得考虑。给高管限薪、压缩“三公消费”的意义自不必说。给企业减负可以为落实“涨工资”愿景提供动力支撑,减征个税,更是让职工直接受益。

    当然,我们还应该看到,深化收入分配,如果只是简单的“限薪”、“涨薪”、减税,失业者、农民等弱势群体可能享受不到其中的政策好处。而且,在人们对金融危机仍然心有余悸的当下,除了机关事业单位与国有企业以外,如果没有制度驱动力,让企业给职工加工资,也有些一厢情愿。

    因此,为了让更多人,特别是弱势群体享受到“深化收入分配改革”的实惠,我认为,还有三个方面的工作可做。一是保护农民的生产、消费积极性,尽快落实农民退休养老待遇。二是健全低收入阶层补贴长效保障机制,给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低保困难家庭提供更多政策支持。三是加大医疗、教育、交通、水电气等公共事业的投入力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降低公共服务收费,逐步扩大免费服务范围,增加公共产品种类与数量。增强百姓抵御风险灾害的能力。

    总之,深化收入分配改革,立足点应该在于“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只有切实解决好衣食住行医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并且注意把握分配公平导向,才能让更多人感受到“深化收入分配改革”的政策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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