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8日
星期

让应急救援走向专业化

——专访武警水电指挥部主任李光强少将
史志强 徐景健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8-28    [打印] [关闭]
    7月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将武警水电、交通部队纳入国家应急救援力量体系。8月21日,国家应急办、水利部、交通运输部、武警总部在京联合召开武警水电、交通部队纳入国家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工作部署会,标志着武警水电、交通部队正式成为应急救援的“国家队”。

    此举有何意义?国家为什么要这么做?为此,笔者专访了武警水电指挥部主任李光强少将。

    灾害频发呼唤专业化救援队伍

    李主任告诉笔者,我国是世界上灾害频率最高、灾害种类最多且受灾害破坏最严重的少数国家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改革开放不断深化,致灾因素大量增加,非传统安全威胁日益凸显,各类突发灾害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危害,对国家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很高的政治和现实需要。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我国平均每年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人数超过20万人,经济损失超过6500亿元,我国公共安全形势面临严峻挑战,防灾救灾减灾任务十分艰巨。

    因此,如何充分利用现有的救援资源,建立一支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而国务院、中央军委的这一决定正好直指这个热点。

    发达国家的应急救援经验要借鉴

    目前,欧洲各国和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已基本完善了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美国早在1979年就成立了联邦紧急管理局(FEMA),FEMA集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救灾体系,建立了一个统合军、警、消防、医疗、民间救难组织等单位的一体化指挥、调度体系,一遇到重大灾害即可迅速动员一切资源。俄罗斯紧急状态部最能反映俄应急管理的特点,它是针对自然和技术灾害的责任部门,直属总统。紧急状态部的应急资源高度集中,直接指挥一支由现役军人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在应急处理阶段承担一切组织、指挥、抢险甚至新闻发布功能。其他不少国家都建立了抗洪防台、抗震救灾、扑救山火、海上搜救、矿山施救、核化救援等专业化应急救援力量。如西班牙就组建了一支4000余人的应急部队,配备水陆两用飞机、特种车辆、除雪机等设备,在平时救灾中发挥了突出作用。

    “这些国家的应急应战功能一体化、救援力量种类齐全、法律制度完善具体是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李主任说。

    改革传统灾害应对机制势在必行

    在谈及我国应急救援现状时,李主任介绍说,我国现有的应急救援队伍是在计划经济模式上建立起来的,缺乏统一规划,分散在公安消防、森林消防、抗洪救援、地震救援、水上搜救、铁路救援、民航救援、危险化学品救援和矿山救援等十多个行业和部门,应急救援整体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相对较弱。由于目前我国许多地区还没有真正建立统一的社会公共安全救援机制,加之各种灾害具有突发性、连锁性等特点,传统的“分地区、分部门、分灾种”的灾害应对机制暴露出的问题日益突出,已不能适应日渐增多的紧急突发事件处置的需要。特别是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建设,还不能满足各种专业救援的需要。从发达国家和我国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的现状不难看出,加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对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特别是我国在各类自然灾害呈高发态势的情况下,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尽快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势在必行。”

    确保部队2010年10月底全面形成应急救援能力

    武警水电部队纳入国家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后,其任务和训练方式都将发生变化,对此,李主任表示,这次调整后,武警水电部队将主要担负因自然灾害、恐怖袭击或防卫作战导致损毁的水利电力、交通枢纽等基础设施的应急抢险救援,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任务。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对水电部队来讲是一个全新的课题。针对部队将要担负的任务,我们制定了52种应急任务的详细预案,并将逐步建立起应急救援数据库和相关的科技人才储备库。同时,将特别针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特点,强化快速反应、应急救援、维护秩序等专项行动的针对性训练、演练,确保2010年10月底,部队全面形成应急救援能力。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