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9月起施行
本报太原8月28日电(记者刘建林)记者今天从山西省人大常委会获悉,6月4日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
即将实施的《条例》,是在原《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基础上进行的全新修订;除了对内容进行修改外,还适应地方法规立法体例将《实施办法》改为《条例》,共七章五十一条。
此次修订工作在山西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团山西省委、山西大学法学院等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历时一年半最终成稿。
据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雅安介绍,该《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主体,强调了国家机关的保护责任,并注重家庭与学校的协调保护,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