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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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谁需要被优先保护?

张田勘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9-01    [打印] [关闭]
    8月27日,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煤城新村21号楼一老年公寓发生火灾,造成6死1伤。火灾几分钟后,西安区消防大队的三辆车赶到现场灭火。消防员在屋子里共发现7名被困者,消防员为避免被困者受到持续伤害,将自己的空气呼吸器摘下来,给老人们戴上,这些人被消防员陆续救出。(《新民晚报》8月28日)

    消防员在救灾中把危险留给自己、把安全和逃生留给他人,一直是媒体歌颂和人们赞誉的英雄行为,也成为急救中的一种流行做法,尤其在国内救灾和急救中屡屡见到。这种舍身救人的做法在急救中却并不是一种首选行为和伦理,急救的基本原则之一是让最有能力者首先获得保护。这也是世界许多国家在急救和救灾中普遍采纳的原则和做法,正如世界卫生组织近期要求各国首先保护医护人员,让他们先接种流感疫苗一样。

    对此,很多人会不理解。在排除了政治和社会地位等种种因素的干扰后,在人人平等的基础上,救灾确实要先救那些老弱病残者,但救灾首先需要由那些有能力和有专业训练的人来实施。也只有最大限度地发挥救灾者的能力,才能让救灾和急救事半功倍。所以,这时首先需要保护的是救灾者。在灾难环境中,一个消防员的正常工作能力得到发挥,将可能救出10人、数十人甚至上百人。

    这也如同飞机和轮船遇险时,应当首先让驾驶员和职员戴上氧气罩或救生圈一样,只有他们能迅有效地行动,才能最快地营救乘客。在救灾和急救中首先保护有救灾能力的专业人员,但专业救灾人员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并不排斥先人后己的高尚行为,不过这应是救灾已近尾声或当巨灾不可避免,所有人员都难以摆脱恶运,以及难以再推进救灾进程之时,例如泰坦尼克号的不可避免的沉没之时,包括所有最有能力救灾的人,如船长、船员和所有的青壮年男人,都把生的希望留给了妇孺和老人,而把死的结局留给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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