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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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发布54个中央部门2008年财政资金审计报告

审计署点了自己的名

本报记者 刘世昕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9-02    [打印] [关闭]
    自从审计署几年前刮起“审计风暴”后,“谁来审计审计署”的质疑声就没有间断过,公众现在得以看到回应。今天,审计署发布了54个中央部门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被披露的部门中首次有了审计署自己的名字。

    报告称,2009年4月,审计署行政事业审计司按照审计署党组的决定,对审计署办公厅承担的审计署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4个所属单位。

    通常公告在阐述一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时,都会给一段正面、肯定的描述,但在审计署自己的公告中,在简单地说明审计署预算执行符合国家各项法规政策后,很快笔锋一转,进入问题环节。

    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5类: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审计署在审计外勤经费中支出115万元,弥补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用经费;4个所属单位为弥补法定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不足,占用项目经费 785.16万元;所属16个特派办2008年共取得房屋出租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861.04万元、资产处置收入37.19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实行专户管理,而是将上述收入直接纳入部门预算,其中统筹用于弥补法定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缺口3159.60万元;所属信息化建设办公室采购不规范金额41.58万元。

    对审计出的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的问题,要求采取措施,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对公用经费占用项目经费的问题,要求加强项目预算编报管理,并按批复的预算执行;对自行调整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对部分所属单位基本支出占用项目经费,以及非税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问题,已如实向财政部反映,并商财政部研究解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缺口问题;对所属信息化建设办公室采购不规范的问题,已责令有关单位改正,并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专门召开审计长会议,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自觉查找不足,还举一反三,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改进项目预算编报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

    据介绍,54个中央部门在预算执行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包括挤占挪用和转移财政资金、多报多领财政资金,以及违规收费等。其中,民航局、体育总局等39个部门本级挤占挪用和转移财政资金5.81亿元,质检总局、国家物资储备局等39个部门所属的117个单位挤占挪用和转移财政资金9.02亿元;多报多领财政资金问题中,环境保护部、农业部等5个部门本级2035万元,国土资源部、广电总局等5个部门所属的7个单位1633万元;违规收费的有知识产权局、人口计生委等11个部门本级3.37亿元,交通运输部等7个部门所属的8个单位2.85亿元;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19.08亿元,其中林业局、新闻出版总署等13个部门本级12.54亿元,商务部、国资委等12个部门所属的55个单位6.54亿元。

    本报北京9月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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