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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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民营企业关键在政策一视同仁

周俊生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9-08    [打印] [关闭]
    有消息称,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草案,在三易其稿后,已经上报国务院。草案内容总共20条,包括改进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减轻民企税费负担等若干方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日前对此作出了证实,并表示有望尽快出台。(《中国证券报》9月7日)

    鼓励民间投资,支持民营企业,是近几年我国经济发展政策的一个重要导向,特别是在1997年中共十五大召开以后,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国退民进”的思路渐趋成熟,民营企业的发展被提到了新的高度。但是,10多年过去了,今天我们回过头去看看,却发现相比于强大的国有资本,民间投资的力量依然很微弱,无法承载起在国民经济中独当一面的重任。这从日前由中国企业联合会公布的“2009中国企业500强”榜单中也可看出端倪,前40位几乎清一色地由“膀大腰圆”的国有企业占据着,尽管有关方面沾沾自喜地表示“中国500强”创造的净利润首次超过了美国,但这种由国企垄断的局面,却正好反过来印证了民间投资在中国的薄弱。

    发展民间投资的重要性,已经不仅是一个经济范畴内的话题。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民间投资的兴起、民营企业的崛起成为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一条重要路径,民营企业的发展对于地方财政的增厚、对于拓宽城乡居民就业渠道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这在我国改革开放起步较早的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表现得尤为明显。但是,尽管如此,民间投资却一直无法与国有资本展开平等的博弈,特别是在一些资源型行业中,民间投资更是因政策的限制而无法染指,偶有民营企业进入,也会面临重重困难,其结局大都是铩羽而归。

    很显然,民间投资之所以长期处于弱势,与经济政策上对国有经济的过分偏袒有很大关系。长期以来,对于石油、煤炭、稀有金属等资源型领域,政策导向一直坚持以国有资本为主,这有其合理的一面,但这种以国有资本为主的导向事实上却发展成了国有资本的垄断,造成民间投资在这些领域的寸步难行。国有企业可以利用国家刚性的行政力量无偿占有资源,民间资本即使愿意付出巨大代价,也常常是无功而返。在资本市场上,国有企业,尤其是大型央企可以轻易突破有关法规,进入市场融资。比如,最近新股发行重启以后,中国建筑、中冶科工等央企,在每股净资产不足1元的情况下,仍能获准发行股票,这放在民企身上无疑是不可想象的。今年上半年,银行信贷达到史无前例的7.37万亿元的“天量”,但大量信贷流入了并不缺钱的国企,以至于部分钱没有方向可投,被用来炒房炒股,而真正进入民营企业的信贷资金连10%都不到,致使民企难以分享经济复苏成果,至今仍在承受着经济衰退的折磨。

    鼓励民间投资,支持民营企业,并不需要制订专门针对民企的特殊政策,只要让它们能够享受与国有资本同等的政策待遇,能够与国有资本平等地在市场这个平台上展开博弈,民间投资就一定能够按照市场规律逐步得到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有许多民间投资因自身力量的弱小而失败,最终被市场淘汰。这其实本应是经济运行的一种常态,因为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最终会调节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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