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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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民和:大量新石器时代文物被私藏贩卖

本报记者 王俊秀 《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 刘畅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9-08    [打印] [关闭]

    清韵斋字画店的里间里,放着许多彩陶,仅地上摆放的这些就有四十余件。刘畅摄

    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是一个古老的西北小县,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距今四五千年的新石器时代晚期,这里就有人类聚居,留下大量具有考古价值的文物,尤其以造型多样、构图精美的马家窑文化彩陶著称,被誉为新石器时代彩陶之冠。有些马家窑文化彩陶珍品现珍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和故宫博物院。

    然而,随着对马家窑文化遗址大规模的考古发掘,人们对马家窑文化彩陶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有了更深的了解,马家窑文化彩陶的命运开始多舛。村民开始疯狂“挖宝”,很多外地人也来这里“寻宝”,希望能够靠“罐罐”发财。

    近日,记者赴青海民和调查,发现这里文物流失严重,当地一些民间收藏协会为贩卖文物的行为披上合法外衣。

    民间私卖文物成了公开的秘密

    据北京大学考古系教授李水城介绍,青海地区史前时期的考古学文化包括马家窑文化(距今5300-4600年)、半山文化(距今4600-4300年)、马厂文化(距今4300-4000年)、齐家文化(距今4200-3800年)、辛店文化(距今3600-2700年)、卡约文化(距今3500-2400年)等。上述诸考古学文化构成了我国西北地区史前文化的发展序列,它们以实物证实了华夏民族为代表的史前文化不断向周边地区扩散、发展和演变的历史,在华夏文明的早期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也是我们这个多民族国家形成的基础。

    据了解,马家窑文化分为马家窑、半山、马厂3个类型,分别代表3个发展时期。李水城教授向中国青年报记者介绍说,马家窑文化的彩陶在中国境内的史前文化中占有突出的地位,这不仅表现在数量上超乎寻常的多,而且其彩绘工艺也发展到了极致。马家窑文化的后继者是半山-马厂文化。半山-马厂文化的分布范围基本局限在西北甘(肃)青(海)两省交界地区及甘肃河西走廊一带。

    民和县境内主要是马厂文化,目前已经发掘的许多珍品在甘肃省博物馆、兰州市博物馆、临夏州博物馆、临夏市博物馆等均有一定数量的收藏,但大多散落于民间。

    近年来,私挖滥采现象非常严重。据村民介绍,由于现在“罐罐”值钱了,许多人就跑去挖了卖钱。他们用探杆先钻到地下,感觉到下面有东西,就开始挖。这些年公安打击得也很严,但一般都是罚款没收了事。于是有很多人抱着侥幸的心理去挖,致使上千件文物流落到个人手中。有些人甚至以贩卖文物为业。

    “金刚手”就是这样一个长年倒卖文物者,是民和县隆治乡人,今年66岁。

    9月5日,记者以文物购买者身份来到“金刚手”家。他拿出几件彩陶向记者介绍说,这都是从村民手上收来的。这几件彩陶有一个直径约10厘米的碗,外沿有条形彩绘。据介绍,这完全是没有修饰过的出土文物,但由于花纹较普通,所以价钱不太高。还有一个很小巧的三足罐,据介绍这是破损后修补的,所以价钱也不贵。还有一个约10厘米高的小口罐,花纹较精美。“金刚手”承认这是“老货新工”,即出土时掉色了,花纹是后来画上去的。

    记者提出想看精品。“金刚手”又从保险柜里拿出几件,记者表示还不满意。后来“金刚手”表示拿到货后再跟记者联系。

    “金刚手”告诉记者,他干这行已经十几年了,也被公安抓过,也罚过钱,但后来也没什么事,还把货要回来了。他自称这些年他交易无数,在这行小有名气。

    中学老师批量倒卖文物

    “金刚手”实际上属于“小打小闹型”,还有人则是批量贩卖。王裕霖是民和回族中学的老师,副业是一家字画店的老板,兼营古董。他名片上写着“雨林”,是青海省书法家协会会员、青海省收藏家协会理事、青海省民和昆仑书画院副院长兼秘书长。

    9月3日,记者来到这家名为清韵斋的字画店。店里除了字画,还有许多彩陶。但是柜台上展示的,多是仿制的工艺品,还有一些破损品。

    记者佯装成收藏古董的爱好者,询问有没有真货。王裕霖显得很警惕,几经盘问后才从桌子下面的柜子里拿出一件,记者表示不满意,想要更好的。

    王裕霖于是带记者来到店面的里间,地上散放着大大小小的陶罐,足有三四十个。记者问这些都是从哪儿来的,他神秘地告诉记者他有渠道,而且保证是真品。

    记者问从他这儿买了东西是否安全。“安全?我是民和第一家开店的,多少年都没出事。喏,公安局就在我们斜对面,公安局里就有我的学生,你说会有事吗?就算我出了事,公安也会为我跑事(当地方言,意为想办法开脱——记者注)。”

    记者在字画店一份装裱账单上看到,有“公安局免费”字样。看店的一名小姑娘是王裕霖的侄女,记者问她为什么会免费,她说“这是我大大(当地以此称呼伯伯——记者注)的朋友”。

    从王裕霖的记账本上可以看出,他的货主要销往甘肃、宁夏、青海等地。

    就在记者和王裕霖恰谈期间,有人打来电话要货,王裕霖忙着取货。

    王裕霖忙完后,在记者的要求下,又带记者来到另一个精品藏货店,距离字画店约1公里远的农业银行家属楼的地下室。

    地上放着几个大纸箱子,其中3个是用来放大件的珍品。

    记者挑中一件高约50厘米、直径超过60厘米、小口大肚的彩色陶罐,保存完整,没有丝毫破损,且花纹精美非凡。据王裕霖称,陶罐是马厂类型的,前两年行情好的时候,一个得卖15万元,今年生意不好,这个只卖11万元。经讨价还价,王裕霖答应以8万元成交。

    记者还选了两件据称是汉代的跪俑,一男一女,没有上色,共1万元,还有两个有点褪色和缺口的彩陶,每个1.8万元。

    9月6日晚,就在中国青年报记者佯装成古董商与王裕霖商讨如何拿货和送货时,王向记者透露,最近甘肃某地出土了一件“好东西”,他下午刚去看过,是一件人形陶罐,价值在20万元以上。还有一个“更好的东西”,是一个双面人头彩陶罐,一边是男,一边是女,比马家窑文化更早,距今6000多年,价值30万元以上。

    王裕霖催促记者尽快决定,“好东西出手很快,晚了就被别人买走了。”他说,去年有一件裸体人像彩陶壶,出土时他去看过,当时没买下,不久被宁夏商人以36万元买走。“那真是好东西啊,听说后来以70多万元转手了。”王裕霖有些惋惜地说。

    据了解,1974年出土于青海省乐都县柳湾的裸体人像彩陶壶,是迄今为止发现最早、也是最完整的人体全身裸体塑像,头部四肢五官俱全:长眼睛,大嘴,高鼻梁,双臂捧腹,人像两侧绘圆圈纹,背面绘蹲踞式蛙形人纹,是彩陶文物中一件难得的珍品,被国家定为一级品的珍贵文物,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

    王裕霖告诉记者,他看的那个裸体人像彩陶壶,比1974年出土的那个“品相更好,图案更精美,是真正的国宝”。

    记者问货能否安全带出青海境内,王裕霖让记者放心,他会把货送出青海,保证不出事。于是记者挑了几件彩陶,并表示有意想要“那两个更好的”,商定第二天验货后在甘肃省兰州市红固区交钱。

    9月7日上午,记者向兰州市公安局红固分局报案。中午,王裕霖在向记者交货时,红固警方迅捷成功地将其控制。

    李水城教授向记者证实,记者在王裕霖的店里所见的彩陶物件大部分为真品。

    收藏家协会成文物倒卖护身符

    据村民介绍,这里私藏倒卖文物在当地已成公开的秘密。有些人花几百块钱办一个收藏协会的会员证,就可以“合法”地收藏陶罐。

    在“金刚手”家的墙壁上,贴着一张兰州彩陶研究会马家窑文化研究会的会员证书,以证明他是“行内人”。但据村民介绍,这样的证书很容易弄到,花几百块钱谁都可以买一个。

    民和县总堡乡村民谈炳芳也有这样一个“本本”,是青海收藏家协会的会员证,他花300元从民和县一位退休的老干部手中办的。

    按照村民的介绍,记者找到青海省收藏协会秘书长杨三有,表示想收藏文物,希望办个会员证。杨爽快地答应了,让记者带两张身份证复印件和两张一寸照片去找他,“很快就可以办”,工本费100元,会费一年100元,一般入会办3年。

    杨三有向中国青年报记者介绍,青海省收藏家协会是经青海省民政厅审批、由文化厅的文物局业务指导的民间团体,目前有会员400多人。杨三有说,有了会员证以后,就可以合法收藏国家一级以下文物,协会担保其合法性,政府部门不会找麻烦。

    据介绍,有了会员证,不仅可以个人收藏,会员之间可以交流、转让,还可以往外地带文物,协会可以开具证明,作收藏和交流之用。

    杨三有告诉记者,曾经有一个叫李方亚(音)的人,弄了3车货,让警方扣住,就是他过去协调,最后放人,东西也顺利地拿走了。

    问及收藏家协会对民间收藏文物的这种认可是否合法,杨表示,“目前法律法规还不太完善,我们代表民间收藏,是可以的”。

    记者咨询了文物保护专家、中国文物学会的成大林。成大林表示,按照我国《文物法》规定,所有出土文物都归国家所有,任何个人和民间组织都无权收藏,除非是来自家传或从正规文物市场购买。民间收藏机构所出具的证明和会员证,并不能表示个人收藏的合法性。“个人收藏的文物是否合法,主要在于文物的来源是否合法,而不在于你是哪个研究会、收藏协会的会员。如果来路是合法的,也不需要会员证来证明。”成大林说。

    9月6日上午,记者与杨三有联系办会员证事宜,杨称他在民和县,我们见面的地点竟然就是王裕霖的字画店。后来,记者从王裕霖处得知,他们很熟,杨经常从他这儿拿货。

    被收缴的文物又出现在市场上

    9月7日,记者就文物倒卖情况采访了民和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乔权才。他告诉记者,近年来破获的文物倒卖案很少,因为“取证相当难,一般很难抓现行”。据他介绍,贩卖和购买文物者往往是“人车分离”,买货以后租车运送,即使抓获后很难认定其罪名。

    民和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政工督查室主任郎旭明则告诉记者,这类案件由于“不牵扯哪个人的利益”,举报本身就很少,民间私下贩卖一般都不好管。他告诉记者,民和县近四五年都没有发生文物倒卖案件。

    但记者在民和县采访时了解到,近年来村民挖掘、贩卖陶罐现象却时有发生。

    2007年10月,民和县总堡乡的谈某就有过一次被处罚的经历。他向记者介绍说,他花1.8万元从同乡寇某处买了5个陶罐。没想到,就在运回家的路上就被派出所截住,结果被罚款1万多元,东西也被没收。

    记者还了解到,2008年9月19日,村民王某被以涉嫌盗卖文物为由从家中被带到派出所,家人凑了6000元给派出所才得以释放;2008年9月19日,村民李某以倒卖文物被派出所罚款3000元,未出具罚款收据;2008年9月21日,村民关某、李某分别被以涉嫌盗卖文物为由被派出所罚款4000元和100元,未出具任何手续。

    多名当事人向记者反映,他们被收缴的文物时隔不久后又出现在地下市场上。民和县的黄某就有过这样的经历。他告诉记者,去年春天,他挖出陶罐后,本想出手倒卖,没想到被村民举报,派出所将其货物没收,并罚款4000元。但没想到,今年夏天他在青海省西宁市的古董市场上,竟然看到了他挖的陶罐在出售。“绝对不会看错,我亲手挖的东西,我有印象。”

    从民和县公安局的介绍来看,村民们反映的这些事件并未在公安局立案,那么,被收缴的文物去向何方了呢?

    考古专家们对这种文物被私藏贩卖的现象忧心忡忡。“无论任何时期的地下文物都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文物不可再生,不可复制,对任何文物的盗掘与破坏都是犯罪行为。”李水城教授说,“甘肃青海地区的盗掘彩陶的现象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在国际上影响也很坏,可是各级地方政府对这个问题并未给予足够重视,这很不应该。应尽快制止和打击这类犯罪行为!”

    (实习生缪媛对本文亦有贡献)

    本报民和9月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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