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出重拳治理网络音乐
本报讯(记者王晶晶)为解决网络音乐市场内容良莠不齐、未经审查的进口音乐数量巨大、侵权盗版、非法链接现象严重、市场行为和交易秩序缺乏监管等问题,近日,文化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网络音乐内容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音乐产品搜索服务的管理,并要求网络音乐经营单位要建立网络音乐内容自审制度,对由网民自行编创和表演的网络音乐进行审查,确保所提供的网络音乐内容的合法性。
据文化部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介绍,网络音乐包括歌曲、乐曲、MV、flash等,直接提供音乐产品链接方式的传播行为即为网络音乐经营活动,须由经文化部批准设立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进行经营,经营单位要确保搜索结果为经文化部内容审查通过后投入运营的音乐产品,即合法网站提供的合法网络音乐。此外,《通知》提出要加强对网络音乐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从事违法网络音乐经营活动和提供违法网络音乐产品的经营单位依法开展监管和查处工作。对已经在我国境内传播未经内容审查的进口网络音乐产品,须由经营单位在12月31日前向文化部报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