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4日
星期
量刑多一个准“星” 审后添一份抚慰

广州:少年法庭来了心理咨询师

本报记者 林洁 实习生 杨晓燕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9-14    [打印] [关闭]
    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一间心理咨询室里,心理评估师正与17岁的被告人何晓健闲聊。除了情绪偶尔显得略微紧张和激动,坐在沙发上的何晓健看上去无异于同龄的孩子。心理评估师态度平和、放松,心里却在细心观察着何晓健的一举一动。

    心理测评室配备了心理健康书籍、心理测量软件及放松治疗仪,是供心理专家对少年犯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案前心理测评,并据此形成心理评估报告的工作室。1年多来,这间“书房”一直扮演着广州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少年审判庭”的特殊角色。

    去年8月,在广州做仓管工作的何晓健因常用弹弓击碎过往汽车的挡风玻璃而被起诉。该案审理期间,中院少年庭委托有职业资质的心理评估师对其进行心理测评。

    原来,案发前一年,何晓健曾遭遇车祸,且司机逃逸,因此,他一直心存不满。过后,他产生了以牙还牙的念头并开始对过往司机实施报复。“事后先有一阵快感,后有些怕意”,当评估师问及作案时的感受时,何晓健回答说。

    在庭审时,评估师宣读了心理评估报告:“被告人何晓健,父母均为农民,其自幼辍学,法律意识淡薄,生活管束较少并染上一些不好的习性如打架、喝酒。这些经历让被告人感到生活不公,并无法冷静应对不公平事件。被告人气质类型偏胆汁质,情绪不稳定,遇事易冲动不理智……”

    最终,法庭综合了测评结果,并作为酌情考量的指标,从轻处罚未成年犯何晓健,给予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总数逐年增加。很多调查研究发现,未成年犯罪人存在着明显的心理健康问题。2008年年初,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率先在少年审判中引入心理干预机制,在十几起案例中对当事人进行心理咨询与测评试验,心理疏导,为法院准确量刑提供参考依据。

    心理评估报告助法院科学量刑

    “孩子,你犯了法,是因为我们没有教育好,我们平常和你沟通的太少了。我们只希望你记住,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爸爸妈妈永远不会放弃你!”

    “爸爸,是我不好,我让你们失望了……妈妈,放心,我一定会改好的,我赚钱给您治病。”

    今年2月5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一宗少年刑事案件庭审后,经过心理专家对少年犯小黄及其父母进行心理辅导和干预,一家人相拥而泣。

    小黄是一宗抢劫案件的被告。去年10月11日晚,小黄与两个“朋友”结伙抢劫、殴打出租摩托车司机,受到检察机关的指控。

    庭前社会调查员了解到,老家在四川的小黄自幼是一名留守儿童,“看着别的小伙伴跟着爸爸妈妈一起出去玩,可以撒娇、耍赖,我却没有,感觉好孤单,后来就只愿意一个人呆着了”。来到广州不久,小黄又因母亲身患重病不得已辍学。远离了家庭和学校的小黄结识了社会上的一些不良朋友,因手头紧产生抢劫的念头,踏上犯罪的道路。

    案件审理期间,白云区法院在征得小黄及其父母同意后,委托白云心理医院的专家进行心理测评和辅导。评估报告显示,小黄“喜好独身,不关心他人,多数情况下能理性判断事物。有轻度压抑症和孤独感,经常有莫名的担心,心理较脆弱”。针对上述结果,心理专家认为,被告人犯罪时未满18岁,从其自身情况看,获得成功矫治的可能性大,建议法院“从轻处罚”。

    少年法庭之友解开家庭纠纷“死结”

    2008年,在广州中院首宗实施心理干预的一件涉少民事抚养权纠纷案件中,一对因感情问题产生争执的父母,始终在追究过去的恩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这大大伤害了无辜的孩子,“我想跟妈妈在一起,可我也想天天能见到爸爸”。

    “无论是谁抚养孩子,都要允许对方探视,并且双方共同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对于一个父母离异的孩子来说,这或许是最后一个弥补家庭温暖缺口的办法了。”在争执无法调解的时候,广州市晴朗天心理咨询有限公司心理专家刘玉斌分别约见了孩子的父亲和母亲,开展心理疏导,对孩子的父母双方进行调解。

    第二天,杰仔的父母亲主动向法院停止了诉讼,最终达成了调解的共识,双方也都转变了焦点,“孩子的健康成长才是最重要的”。心理疏导的介入,为身处这场“家庭暴风雨”的杰仔及时“撑开了一把伞”。

    一个青少年成长的不幸往往折射出一个家庭的悲哀。据了解,少年审判心理干预机制主要适用于未成年犯人,“但在大量涉少民事案件如探视权、抚养权、抚养费纠纷中,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往往将未成年人牵涉到他们的矛盾纠纷中。因此,还需要对其他诉讼参与人及时进行心理疏导,以求在法律的框架下通过调解的方式结案。”张中剑说。

    2008年初,广州中院少年庭开始与广州市晴朗天心理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省精神卫生研究所等专业机构合作,并于今年2月聘请了19名心理咨询与测评专家作为“特邀羊城少年法庭之友”参加广州市两级法院的少年审判工作。

    广州市晴朗天心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袁荣亲表示,“对未成年犯进行心理干预,符合《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中的‘人格调查制度’。法院与专业心理机构的合作,是心理科学与司法结合的标志。”

    心理健康档案延伸法庭以外的帮教

    16岁的少年阿涛,从家乡来广州帮助父母看管烧烤档生意,因一件小事持刀杀死母亲。令人惊讶的是,阿涛对自己犯下的罪行丝毫没有悔过之意,声称蓄谋已久的谋杀是为了“摆脱父母的束缚,追求自己的梦想”。

    心理测评师对少年犯阿涛进行心理评估,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分析了其家庭环境、自身人格以及社会因素等多种犯罪成因。综合得出,阿涛自小缺乏父母关爱和家庭伦理道德意识,父母一直认为“给了他吃的、穿的、用的,把他养大就行了”,以致没有了家庭温暖的他转而沉迷网络世界,染上恶习,最终形成了反社会人格,在案发后表现出惊人的平静。

    案结后,阿涛的心理档案里写满了多项帮教建议:阿涛自身应接受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矫治,改变错误的认知;社区应制定一对一的帮教制度,定期跟进反馈,建立系统的帮教计划;阿涛父亲则应该加强与儿子的沟通,尊重、倾听儿子的心声……

    记者了解到,心理干预的功能还包括,对涉少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量刑回归社会后的帮教、跟进随访,制定系统的“未成年犯罪人心理矫正、心理帮教”方案。遵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特殊、优先保护”的原则,通过教育来感化和挽救未成年犯罪人。

    据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少年庭庭长黄玉莲介绍,法庭在对因破坏电力设备被判处缓刑的少年曾云云回访中了解到,经过庭审教育和心理专家的辅导,曾云云现在已经恢复了正常生活,不再冷漠待人,和家人的关系也融洽了。“曾云云已经找到了一份在市场看档口的工作,每月收入有1000多元,以前的小偷小摸习惯也改掉了。”黄玉莲说。

    广州市晴朗天心理咨询有限公司心理专家刘玉斌表示,“庭审后定期回访未成年被告人,特别是对于缓刑犯,做好心理过渡测评,调整其重新面对人生和积极融入社会的目标、压力认知,能有效避免二次犯罪。”

    (文中涉及未成年犯罪人的姓名均为化名)

    记者手记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刑事案件审判中,心理干预机制着重于通过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心理疏导,矫正未成年被告人的不健康心理,同时通过多种形式的心理测评活动为法院的裁判提供科学参考,也为判后对未成年犯进行个性化的矫治提供客观依据。心理评估报告侧重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进行有针对性的行为认知、罪因剖析、责任承担、未来设计、判决心理预期等方面预测,从心理、性格缺陷等方面分析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成因,从而为量刑和矫治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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