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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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发文限制学生在校时间和作业量,执行中遭遇执行难——

部分中小学与“规范令”捉迷藏

新华社记者 郭久辉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9-14    [打印] [关闭]
    新学期开学前,河南省颁布了《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禁止节假日补课,严格限制学生在校时间和作业量。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备受社会好评的这一“规范令”在执行中却阻力重重,学校、家长和学生看法不一。

    对“规范令”最为欢迎的是学生和教师。近日,记者收到不少学生和老师反映,有些学校与“规范令”玩起了捉迷藏。如“规范令”规定,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为: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而有的学校将“集中学习时间”解释为“刨除课间休息、课间操的时间”,以致学生在校时间仍然超出规定两三个小时。

    按规定:“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可根据季节变化对寄宿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做出适当调整。”因此,有的学校竟强令学生写要求增加晚自习时间的申请书。而对禁止公办学校办复读班的规定,不少学校变换花样,将复读班拉到校外办起了民办学校。

    针对“规范令”为何不能得到良好执行,一些学校校长提出,中考、高考的升学竞争模式不改,减负不切实际。虽然此规范规定不以升学率考核学校,但学校之间的竞争最终还是看学生的成绩。

    一些家长也提出了意见。一位小学生家长说,减负是好事,但小学生每天下午四点半就放学,家长还要上班,接送和课余时间如何安排都成了问题。另一位中学生家长则担心孩子课余时间太多,看电视、上网,把宝贵时间都荒废了,家长也不能时刻盯着,而把孩子送进社会办的培训班,经济负担更重了。

    “仅把时间还给学生是不够的。”郑州教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海燕认为,减负后,学校要思考如何高效利用在校学习时间,保证学习效果;家长则要考虑合理安排孩子的课余时间,培养综合能力。

    “减负不仅要做减法,更重要的是做加法。”许昌市教育局局长高建国认为,社会要为孩子们提供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场所,社区要组织孩子们开展有利身心健康的活动。在这方面,农村可利用的资源更为缺乏。因此,减负不是教育部门的事,需要社会共同支持。

    针对“规范令”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河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吴长运认为,推进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的必由之路,学校、家庭及全社会都责无旁贷,需要采取综合配套措施,但第一步必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负担。

    吴长运介绍,河南省将建立区域内违规办学行为问责制度。10月底前,各地及中小学自查自纠;从11月开始,教育厅将进行全省督查,对违规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新华社郑州9月1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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