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标语关进笼子里
我们可以理解,派出所立的这样一块标语牌、提示牌,本意是好的,是提醒外地游客谨防上当受骗。不过,这样的标语牌却在另一方面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活活地割裂,让外地来的游客在当地成为聋子、瞎子,其引发非议是自然而然的。
标语是机关的外在形象,反映了一个执法机关的执法心态,体现执法机关的水平。在我们这样一个以标语“治国”的国度,人们往往通过标语来评判执法的动态与执法的水平,然而,许多执法机关的标语却是随意制作,凸显出一种可怕的执法心态和语言暴力。
有些标语赤裸裸地体现了权力的张牙舞爪。比如“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们就影响他一辈子”、“谁与招商引资企业过不去,就是与蛟河人民过不去”、“敢与政府对着干,当时就叫谁难看”。这样的标语直接表明,在张贴标语的机关看来,权力大于一切,权力要干的事情,不管是否合法,都必须执行,违反者将遭到可怕的报复;权力大于法律,管理就是“整你”,执法就是处罚。这样的标语理应清除进历史的垃圾堆。
有些标语明显表明标语张贴者对于法律的无知与恐吓。比如,“小孩放火,父亲坐监”。众所周知,大人对于小孩具有监护职责,如果小孩真的放了火,大人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现代社会早就摒弃了刑事责任“连坐”的制度,小孩放火,大人不可能“连坐”坐监。张贴这样的标语,是对农民进行暴力恐吓。还有,许多地方张贴的“越级上访违法”,上访本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不知“越级上访”违了哪门法律,违反了谁制定的法律?张贴这样的标语,除了表明张贴机关在法律上的无知和被民众耻笑外,别无用途。
有些标语则使用不文明的语言进行诅咒。比如“毁树一行,先死他娘”,这样的标语除了给人一种可恶的感觉外,还能期待它带来什么文明效应?还有些标语则是对上级口号的拙劣模仿,什么“以通情达理为荣,以胡搅蛮缠为耻”、“以合法补偿为荣,以漫天要价为耻”、“以签约交房为荣,以上访强拆为耻”。还有些标语,虽然本意是好的,但一棍子打倒了所有的人,比如”请不要搭理陌生人问话,谨防上当受骗”,这就将所有人都列为对立面了,其实,这样的标语只要更艺术一点,比如改为“谨防以故意搭讪的形式进行诈骗”,可能让人更能接受一些。
从小处说,标语体现了一个执法机关的门面;从大处讲,标语则体现了政府的门面,国家的门面。那些毫无法治意识、渲染权力万能和发泄语言暴力的标语,不但败坏了执法机关、政府和国家的形象,而且污染了整个国民的精神。因此,执法机关在出台标语时要自觉谨慎地考虑,有关部门也应当接受公民的举报和建议,经常性地对标语进行清理,甚至从标语上看出执法机关存在的问题,对执法机关本身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将标语关进笼子,也是将权力关进笼子的一部分,让权力不再肆意妄为;将标语关进笼子,也有利于净化我们的语言环境,让我们更多地接受文明和法治的洗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