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突击”现象一览
河南
2006年8月,中央组织部接到反映河南省商丘市某区委书记换届前违反程序,突击提拔干部的举报后,作为立项督查件,立即转河南省委组织部查核。经查,该区委书记在换届前4次主持召开常委会,未经考察、任职资格审查等程序提拔调整了94名干部。河南省委和商丘市委给予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撤销了违规的干部任职决定。
河北
2006年3月,河北省秦皇岛市委召开书记办公会,酝酿免去高东辉青龙满族自治县县委书记职务。次日,高东辉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提拔和调整了283名干部,其中与乡镇党委换届无关的88人。同时,在未按规定进行研究和报上级编委审批的情况下,决定设立县规划办公室和主任、副主任人员安排。高东辉最终遭撤职处分。
山西
2007年3月,山西省侯马市公安局在既没有拿出提拔方案向上级部门报批,更没有向干部主管部门请示,也没有向侯马市委主要领导汇报的情况下,召开局党委会,调整提拔干部92名,当天下午和次日上午,对84人的任免事项进行了突击宣布。随后,侯马市委责成公安局撤销这次干部任免决定,所有调整人员一律返回原工作岗位,并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
甘肃
2006年7月,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县长杨永晖在离任前突击进行了115人的人事调动:10天之内使县里一批领导干部和退休干部的亲属吃上了“财政饭”,一批教师和医务人员圆了进城工作梦,其中有甘谷县政协主席的妹妹、政协副主席的妻子、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妻子、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儿媳等在任和离退休领导干部的亲属共13人,他们调动前的身份有全民工、集体工、合同工和干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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