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1日
星期
广东减免大学生创业税费反应平淡

优惠政策不如风险投资受青睐

本报记者 林洁 实习生 陈海兵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9-21    [打印] [关闭]
    “注册资本‘零首期’、技术开发与服务企业免征营业税、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小额贷款以及成功创办企业经营满6个月可领取一次性创业资助……广东大学生自主创业可享受税费减免的多项政策。”近日,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等14个部门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也是广东省第二次以政府发文的形式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和就业。《意见》的下发,对有意于创业的大学生来讲,应该是个好消息。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学生对此反应平淡,此前,广东省在一些创业政策中,也零星提及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但关注的学生似乎不多。

    暨南大学2006级药学专业的朱嘉春表示,大学生自主创业很多都是开个奶茶店、小饭馆或者摆摆地摊之类的,要真创办企业毕竟还是少数,《意见》出台的政策基本上都是针对创办企业的优惠措施,这对大学生自主创业帮助不是很大。“大学生自主创业其实更多的是依赖风险投资,有好的项目然后找诸如天使基金这样的风险投资公司合作解决资金问题,经验和技术是最缺乏的。”打算自己创业的华南农业大学2007级市场营销的陈勋熠坦言,身边很多创业的同学,大家更多的不是依赖政策而是盯住风险投资。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以“客粥求健”项目成功创业的南方医科大学学生罗淞元走的正是这条路。

    “如今,政府部门重视大学生创业就业,专门发文就是一个进步。”广东工业大学大四学生叶家豪有自己的看法,如果条件允许的话,他打算和中学同学一起组建动漫设计的工作室。他认为,学校应该设立相应的创业指导部门,加上政府14个部门联合发文,相信会激发有能力的大学生的创业热情。

    华南师范大学2008级国民经济学研二学生黄利霞告诉记者,与其出台这么多促进创业的政策还不如多为学生创造一些实习见习的机会。大学生创业难,除了缺乏资金,很大程度上是能力不够,见习实习既能提高能力,又可以积累经验。据悉,《意见》对要申请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企业提出4项标准:一是符合当地产业导向且具有一定发展潜力,企业规模达到中型以上,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二是有专设的人事劳资管理机构,能根据需要,在见习期间为见习毕业生安排指导人员和管理人员;三是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设施;四是每年能提供20个以上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的见习工作岗位,每个岗位见习时间为3~6个月,且见习岗位数量不超过企业在岗职工人数的10%,并能按不低于20%的比例留用见习人员。黄利霞说:“要是有在见习基地见习的机会,我一定会好好把握,真希望这个政策能够一直持续下去。”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