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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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普查列入乡镇文化站工作范围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9-29    [打印] [关闭]
    本报讯(记者王晶晶)文化部日前发布消息称,《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性质、职能、任务。办法指出,乡镇综合文化站应位于交通便利、便于群众参与活动的区域;在县级文化行政部门指导下,搜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遗的普查、展示、宣传,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文化站站长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备相当于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008年,我国34304个乡镇中97.34%建有乡镇综合文化站,但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乡镇文化站存在着工作经费非常困难、文化站干部待遇偏低生活困难、人才流失严重等问题。财政部于2008年开始设置乡镇综合文化站设备购置专项基金,对中西部地区面积达标的乡镇文化站给予每站5万至8万元的经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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