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体制改革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建设,把文化建设提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2003年6月,中央召开了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确定在9个地区和35个文化单位进行试点。经过两年多的大胆探索、扎实工作,各地试点地区和单位基本完成了中央确定的试点任务,为改革向面上逐步推开提供了典型示范,积累了新鲜经验。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05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2006年3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科学分析了文化体制改革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深刻论述了文化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对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进行了具体部署。
党的十七大深刻阐述了文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号召全党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2008年4月,中央召开了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文化体制改革不断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领域的体制改革工作进入向面上推开、向纵深拓展的新阶段。2009年8月14日至16日,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南京召开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经验交流会,分专题部署了文化体制改革重点工作。
通过长期努力,文化体制改革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主要表现为: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培育了大批新型文化市场主体,文化产业规模迅速壮大;丰富和活跃了文化市场,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得到更好满足;推动了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实践充分证明,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文化体制改革已经成为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强大动力,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助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