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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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出了毒品却抓不住毒贩,普通干警投书本报:

用一个小改变切断“无主”毒案大动脉

本报记者 王帝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10-10    [打印] [关闭]
    9月28日,云南省普洱市公安边防支队干警程喜投书本报,呼吁用一个小改变来切断“无主”毒案的运输大动脉。

    “我和我的同事们在实践中发现,只要一个行李标签就可以截断一条运毒途径。我一个人的力量太小了,请媒体帮我一起呼吁吧。”程喜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

    “2009年以来普洱支队共查获各类毒品224公斤,办理贩卖、运输毒品刑事案件250起。其中,因藏毒行李没有标识其主人而造成无法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占到了三分之一左右。”程喜认为,不搞行李实名制的云南客运,在一定程度上为贩毒分子提供了一条低风险的运毒渠道。在以公路运输为主的云南,因为没有行李实名制,给禁毒工作造成的损失难以估量。

    “贩毒体系的主体是毒贩,只有抓住毒贩子才能从根本上削弱贩毒势力,割断贩毒‘动脉’,所以客运行李实名制,势在必行。”程喜说。

    一条“几乎零风险”的运毒之路

    2009年5月,云南省普洱市。

    “这个包裹是谁的?”一名边防干警在检查客车行李时问道。这里是昆曼高速上的一个固定毒品查缉点,距离著名的毒品产地“金三角”只有一百公里。这一次,干警们又发现了夹藏在行李内的毒品。

    “这件行李内藏有毒品,希望大家能配合我们的工作,指证谁是毒贩。”缉毒干警对全车人说。

    但几十分钟过去了,没有一个乘客站出来指证谁是行李的主人。反而有人抱怨:“还让不让我们走啊!”

    此言一出,乘客们纷纷附和。这很让干警为难,放人吧,线索就没了;不放人吧,乘客意见很大,而且还有许多车辆在等待检查。况且,毒贩子也可能不在车上,而是躲藏在其他地方偷偷观察着他的“货物”,或者这个“无主”行李包里的毒品可能只是在调虎离山,让干警们疏于对其他车辆的检查,以便瞒天过海。

    权衡利弊,干警们作出了“放行”的决定。这也意味着,毒贩又一次从干警们的眼皮底下逃脱。

    “这种毒品运输案,被我们统称为‘无主’或‘人货分离’毒品案件,一般是通过长途或短途客车运输,以‘蚂蚁搬家’的方式托运或夹带、放置于客车内部或底层行李箱包内。”程喜说。据他介绍,这类案件在近年呈迅猛增加态势,在2004年还不到10起,而在今年,仅到目前就已发现70余起。

    “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很简单,多数客运公司的客车装运均不在行李上贴签识别,放有毒品的行李就算被查出来,坐在车上的毒贩只要保持沉默就可以逃过抓捕。利用客车运输业的管理漏洞,这几乎是一条零风险的运毒之路。”程喜说。

    堵住千里之堤上的蚁穴

    “现实证明,毒贩子能够通过这种手段多次得手。”程喜介绍说,云南省公安机关在审讯中发现,在主要犯罪嫌疑人已归案的案件中,80%以上的犯罪嫌疑人并不是第一次作案即被抓。

    多数归案的犯罪嫌疑人交代,在被捕前利用内地客车道路运输中行李夹带的“方便之门”,以“人货分离”、“随车跟踪”、“遥控望风”等手段作案屡屡得手,有的曾利用同一条线路顺利运输毒品多达四五次乃至更多。

    程喜认为,运输业上这一小小的漏洞已变成了防控毒品千里大堤上的“蚁穴”。针对目前态势,毒品从中缅边境利用境内公路的便利流入内地有增无减,首要的是必须引起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重视,堵住贩毒分子可以利用的制度缺口。规范客车运营中行李携带和托运秩序,是打击毒品运输犯罪的当务之急。

    “这是我和我的同事、领导在实践中总结出的一些解决措施。”程喜向记者出示的这份“解决方案”包括四项内容:

    首先,在中缅边境地区的旅客行李携带上车前,实行统一登记或标签制度。

    其次,禁止运输公司司机和乘务人员为了牟利,受委托私自夹带物品。

    第三,严格监管货运、邮寄、托运行业,严肃邮寄、托运行业人员对货物的审查职责。禁止邮寄、托运、物流行业未经许可,就将所承办的业务转包给没有资质的第三方。

    最后,政府主管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实行定期通报机制,通报因管理不到位发生的运输毒品案件。

    “云南有一家金孔雀运输公司已经在旅客的行李上标注了其所有者。标签虽小,意义重大。”程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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