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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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15种门诊特殊病纳入医保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10-12    [打印] [关闭]
    据新华社西安10月11日电(记者杨一苗)陕西省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制度,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等15种特殊病将纳入医保。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财政厅近日为此联合下发了通知。

    以前,由于陕西省各地市医保政策不一,在门诊特殊疾病的病种报销上,有的地方有七八种疾病可以报销,有的可报销10多种。陕西省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制度后,将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腹膜透析及血液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用抗排斥药、糖尿病、原发性高血压病等15种发病率高、需要长期门诊治疗且个人负担重的特殊疾病纳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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