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5日
星期

涉嫌组建赌界黑帮 22人昨受审

女黑老大是文强弟媳 庭审中未提及文强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10-15    [打印] [关闭]

    

    10月14日一早,众多没有旁听证的群众把重庆市五中院门口围得水泄不通。

    本报记者 田文生摄

    本报重庆10月14日电(记者郑琳 田文生)今日9时30分,谢才萍“涉黑”团伙共22人,站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被告席受审。被指控为团伙头目的谢才萍,一审被指控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

    起诉书长达35页,公诉员念了1小时05分钟,此间,包括谢才萍及其情人罗璇在内的4名被告人难以坚持全程站立,而坐着听完公诉书。本案案卷就有42本。

    本报昨日已就该案独家刊登整版报道,因首犯谢才萍是重庆市公安局前副局长文强的弟媳,所以该案件吸引了众多当地百姓的密切关注。中国青年报记者乘坐出租车沿途听到,人们均在议论此案。

    但是在整个庭审中,只字未提谢才萍和文强的任何关系,文强的名字自始至终没在法庭被提及。

    检方指控,2004年以来,谢才萍等人通过开设赌场、聚众赌博,非法聚敛钱财,陆续纠集唐晓青、唐家政、刘井勇、陈晓容、黄冬梅、邓毅、罗璇、赵中海、许可、李雷、郑伟、唐勇、夏令、汤炳、李红明、唐显骏、李小华、胡维等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20余人,有组织地进行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谢才萍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通过在重庆市渝北区、南岸区等10余处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等,获取非法经济利益,扩充经济实力,支持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谢才萍等人为强化该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隐蔽性,指使被告人李红明和胡定国(绰号:财娃,另案处理)冒充赌场老板以包庇该组织的领导者。

    此外,该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为使其开设赌场的犯罪活动得以顺利进行,还采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赌客及前往查禁赌场的警察的人身自由。为拉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获取非法保护,多次向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某派出所副所长郭胜、民警甘勇行贿,共计人民币18万元。郭胜、甘勇收受钱财后,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包庇、纵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截至去年8月14日,以谢才萍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将赌场先后开设在重庆市渝北区、高新区、渝中区、九龙坡区、南岸区等地,从中非法获利200余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谢才萍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5项罪名,其余19名被告人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等罪名不等受到指控。

    中国青年报记者注意到,这20人中,35岁及以下的有12人。

    而被告人郭胜、甘勇则被指控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受贿罪两项罪名。

    有3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其他19人均有异议。

    两民警均不承认公诉机关指控的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罪名,对行贿和受贿的指控,郭胜强调说:“本来他们说是每月给3万元,为的是打点派出所。我和甘勇商量,要给派出所领导和民警钱,还要给分局的有关部门钱,所以他们增加到了6万。我本人只拿了3万多元。”郭胜还称,便衣警察小谢去查赌场是他提供的线索,“我看他们的赌场一直开,觉得很气愤。”

    甘勇也称“我只拿了三万九”。同时,他说,“赌场分3次给了我们18万元。两次是给的我,一次是给的郭胜。”

    对此,郭胜则干脆地说:“我没拿钱,他说的不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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