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
新华社北京10月16日电 1984年10月20日,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前召开了6天的预备会议。这次全会是在经过近6年改革开放实践基础上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决定》是在农村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以城市为中心的全面改革蓄势待发的形势下作出的。它阐明了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规定了改革的方向、性质、基本任务和各项基本方针政策,是指导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决定》在理论上的重大贡献是,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确认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是《决定》用以立论的根本立足点。它表明过去那种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只能是计划经济、否认商品经济的积极作用、限制商品经济发展的观念和政策是错误的,阻碍了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这就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
与此同时,农村改革继续深入进行。从1985年起,国家决定对粮食、棉花等少数重要农产品实行国家计划合同收购的新政策,合同收购以外的产品可以在自由出售,或以协议价格卖给国家,其余多数农副产品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交易,国家不再下达指令性计划。
随着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进展,科技和教育体制改革也提上日程。1985年3月和5月,中共中央分别作出关于科学技术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为科技和教育体制改革明确了方向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