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政为民 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
执政为民是我们共产党人永恒的精神家园
为什么人执政,为什么人掌权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经过长期的奋斗,我们党已经从一个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一个领导人民掌握着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党的这种执政地位,是通过革命斗争获得的,是用无数革命先烈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归根到底,是在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得到的。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执政的权力来自人民,所以党就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服务于人民。党在掌握政权的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关系的核心,是受人民的委托,按人民的意愿执好政、掌好权,当好“三个代表”。在这里,必须十分明确,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是公仆与主人、代表与被代表的关系,而不是其他任何关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首先必须解决好为了人民、代表人民、造福人民这个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问题。一句话,所谓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根本上就是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提高为人民谋利益谋幸福的本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执政,全心全意做人民公仆,是我们党的全部追求,是我们党永恒的精神家园,是我们党执政的伦理底线。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最强大的执政能力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决定性力量。党要想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与人民群众同甘苦共患难,血肉相连,生死相依。我们常说实践是个大课堂,而人民群众则是这个大课堂上最高明的老师。解决问题的好办法、新点子都在实践中,都在群众中。党只有坚定地相信和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在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过程中,善于汲取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执政能力才能得到历练,执政水平才能不断提高,经受住各种风浪的冲击。
实践证明,如果一个党背离了绝大多数民众的利益,在长期执政的情况下,形成了一个既得利益集团,党就变成了一个自身封闭的系统,成为凌驾于社会和人民群众之上的体系。这样,党内不仅极易滋生各种消极腐败现象,而且由于这种机制本身缺乏“自下而上”的监督,缺乏不断更新、不断发展的能力,日积月累,就形成了一套完整而僵化的体制,失去了解决自身和社会问题的能力,失去执政的坚实基础和丰厚资源,一碰到历史的拐点,人民群众中的大多数便不投他们的赞成票,最终为人民所抛弃。“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所以,我们才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党来自人民、代表人民这个定位;强调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强调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的最大政治优势,就是党的最强大的执政能力、第一执政能力。
让人民当家作主就要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执政是有规律可循的,执政党一定要遵循执政的规律。让人民当家作主,这是共产党执政的一般规律,是我们党执政能力建设的根本要求。一个尊重民主权利的政党,才能赢得人民的支持;一种众望所归的民主制度,才能拥有前行的力量。在执政60年后的今天,我们党怎么实现民主执政,怎样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怎样通过民主关,日程越来越紧迫。这道门槛想绕也绕不过去,必须过。这是当前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课题。但是我们怎样推进民主,这又是一个很新的话题。对此,我们党有一个创新,叫“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如果党自身没有民主,那社会民主就根本无从谈起。
让人民当家作主,就要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廉政建设不反腐败就谈不上执政能力建设。在人类政权的更迭史上,执政者因腐败而垮台,是一个普遍现象。当今世界,一些执政几十年的大党老党,之所以在貌似鼎盛之时丧失执政地位,一个共同的原因就是缺乏对自身腐败的惩治和预防能力。历史已经反复证明,任何外力都打不倒共产党,但如果党内腐败不除,就会不打自倒。正如《决定》所指出的:“坚决反对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不廉政,就谈不上执政能力;不反腐败,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是一句空话。要想扎扎实实地提高执政能力,首先要扎扎实实地遏制腐败。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密切联系群众,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可看作是中国共产党根除腐败、自我净化的一种努力。
毋庸讳言,党的执政能力水平如何最终要由人民群众来断定。衡量和检验执政能力的唯一标准,是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而不是某种权威的理论。因此,从根本上来说,党的执政能力到底如何,不是党自己说了算。能否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也就是邓小平讲的: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这是衡量我们党的一切决策和实践正确与否,体现党的执政能力高低强弱的最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