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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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集体财产英勇牺牲——刘文学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10-20    [打印] [关闭]
    

    新华社重庆10月19日电(记者王晓磊)在重庆市合川区渠嘉乡双江村,坐落着小英雄刘文学的墓园,每年都有不少小学生前来这里为小英雄扫墓。在50年前,这位年仅14岁的少先队员为了维护集体利益,拒绝威逼利诱,和偷盗集体财产的犯罪分子搏斗,最后牺牲了生命。他的事迹曾在上个世纪60年代传遍祖国大江南北,至今仍感染着一代又一代人。

    刘文学1945年2月出生于四川省合川县(今属重庆市)渠嘉乡双江村一个贫苦农民的家庭,1952年9月进入双江村小学学习。1957年秋,他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少年先锋队。刘文学当年的同学李天益等人回忆说,刘文学学习成绩好,经常帮助同学,而且热爱劳动,14岁就能挑七八十斤的担子。他是村里人公认的“小大人”。

    1959年11月18日晚12时左右,刘文学在地里参加完集体劳动,回家时路过一块辣椒地,发现同村的王荣学正在偷辣椒,打算带到城里去卖。刘文学立即上前拉住王荣学,要向生产队报告。王荣学情急无奈,掏出一元钱递给刘文学,还假称和刘文学有亲戚关系,希望他能放自己一马,但刘文学丝毫没有动摇保护集体利益的决心,坚决拒绝了。气急败坏的王荣学顿时起了歹心,想要置刘文学于死地。两人在地里搏斗起来,最后,年仅14岁的刘文学由于年小力弱,被40多岁的王荣学用背篼绳子勒死在地里。

    刘文学牺牲后,合川体育场举行了万人追悼会,共青团合川县委员会追认刘文学为“模范少先队员”;1960年年初,共青团江津地委追认刘文学为“模范少先队员”。此后,全国少儿开展了“学习刘文学,做党的好孩子”的活动;1983年10月,民政部批准刘文学为革命烈士。

    为保护集体财产英勇牺牲的刘文学受到群众的怀念,他公而忘私的崇高精神感染了一代又一代人,关于他事迹的书籍、连环画受到群众的欢迎。直到今天,合川区的群众还传唱着《歌唱刘文学》等歌谣,以纪念这位新中国的少年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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