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需要无孔不入的媒体报道
连日来,各地陆续有媒体对这件腐败案展开调查,推出“深度报道”。这些报道,从事实和“说法”上更新了有关信息。就“说法”而言,湖北省高检表示,“并非像顾校长所说的仅是10年前的一件事”;2003年卸任老校长侯杰昌也说,应非“因为一两件事”。就事实而言,武大教职工抖出了学校基建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表明武大民怨甚大。
这正好应了何振梁先生最近的一句话:“好人不知道坏人有多坏,坏人不知道好人有多好。”对于坏人与好人的认识,单一的视角,一个人或少数人的说法,都是片面的,有必要来个“全景式”观察,进行综合分析。对于大众来说,就是要兼听则明。如果光听一个人说,就有成为“不明真相的群众”的危险。
一个腐败案,尚处于侦查阶段,到底涉及什么事,卷入哪些人,涉及案值多少,检察机关想必也说不清楚。检察机关不急于对外说明,我们应予理解。但从信息公开的原则来说,这种做法还是存在可以改进之处,比如蛀虫被抓的事实、立案基本事由等,还是可以对外简要介绍。对于经常看国际新闻的今日大众来说,这已经是耳熟能详的“国际惯例”了。
检察机关不愿对外说明,他们一般的理由,是怕新闻媒体跟风炒作,影响他们办案。不向媒体提供“权威信息”,媒体没法跟风炒作,自然就不会影响检察机关办案了。但这样一来,社会上往往谣言满天飞。媒体不报道了,各路“打招呼”的却纷至沓来。一些腐败大案要案的承办者事后透露,他们在侦办中遇到“重重阻力”,克服了“巨大阻力”。
美国学者理查德·斯克尔在谈到金钱对美国民主的侵蚀时,提出以民众“理智的怀疑精神”和“无孔不入的媒体报道”作为制衡力量。现在,中国正在推进反腐败斗争,我们也不妨把“无孔不入的媒体报道”作为腐败的一种制约力量。媒体报道无孔不入,可以避免信息的片面性,防止腐败关联人对舆论的误导。从根本上说,“无孔不入的媒体报道”可以使权力运作透明起来,增大公共领域的透明度,从而防止腐败。
对武大腐败案的一系列“深度报道”,体现了今日中国的新闻自由,也展现了媒体突破“信息封锁”的能力。如果有了报道的自由,媒体能否拿得出“深度报道”,就是媒体的专业能力问题。检察机关可以不向新闻界报料,媒体却不可以因此而抱怨。媒体完全可以自己调查,获得对基本事实的把握。
所谓“无孔不入的媒体报道”,意味着媒体对“信息封锁”的突破能力,这是一种专业能力。“无孔不入”,还意味着多视角,多视角也是一种力量。它可以使阳光照射到权力运作的全过程,让可能的暗箱操作消解于无形。反腐案件的承办者总是说,办案的阻力很大,他们面临的压力很大。“无孔不入的媒体报道”,正可以成为他们的协同力量,使阻力有忌惮,让反腐力量有依恃。
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政府和司法部门应当和新闻媒体建立良好互动。如何与媒体打交道,需要建立规范,不该说的自然不能说,但能够说的还是应该尽量说。什么能够说,什么不该说,应该让新闻界可以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