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户籍樊篱不宜设置过多条件
上海剥离附着于户籍上的福利,毕竟只局限于上海本地户籍,最大的好处是方便本市“人户分离”居民,抹平本地间的福利待遇差别。把这种仅仅局限于狭小圈子内的改革,当成打破户籍樊篱的曙光,有点过于乐观。
不排除户籍改革可能从剥离依附于户籍上的福利开始,但户籍樊篱之所以久久难以拆除,主要顾忌不外乎两个:一是担心对社会冲击太大,二是难以承担改革的沉重成本。冲击恰恰反映户籍对社会发展制约之大和改革的急不可待,沉重成本则是因为历经半个世纪的城乡二元户籍政策,已形成两种泾渭分明的生活圈。
理想主义改革者总是期望,如果城乡差距缩小,改革自然更为有利。然而,有专家日前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是在城乡二元结构突出的背景下步入城市国家行列,城乡差距将越来越大(中新社8月10日)。虽然近年来城市化速度较快,很大程度上是对农村优势人力资源的掏空,很难说不会导致农村发展的空洞。更主要的是,这种城市化是以较高成本接纳新成员,农村收入和福利待遇与城市差距较大的现实,并没有明显改变。
另一个浅显的例证是,越来越多的“无地农民”,却因为无法承受较高的城市准入成本,只能游走于城市与农村之间:城市看他们是农民,农民看他们是城里人,实际上他们是生活在二者之间的“夹生层”。当社会发展处于上升态势时,因为有工可打有钱可挣,他们面临的问题被暂时遮蔽,一旦社会经济出现逆转,他们的生存很可能陷入困境乃至绝境。
对于户籍改革,社会上一直流行着实用主义的改革思维,潜意识中把户籍壁垒当成助推经济发展的有益筹码。正因如此,那些先天置于优势户籍之外的人,权益无法不成为被侵蚀的对象。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为应对房市萎靡,一些地方推出以户籍优惠购房举措,居然受到专家学者的好评。从经济角度来看,此举有促进房市之妙用,问题是,拿户籍作为经济发展的筹码,本身就有损公平,也不会有助于户籍改革向纵深推进,毕竟户籍改革不可能总是那般“有利可图”。
三十年改革开放的一条重要经验是,改革不可能风平浪静,许多时候还会触及一些阶层的利益,但重要的是,前景可期。就户籍改革问题而言,设置过多前提条件,无异于坐视各种新规在城乡二元政策沉疴上再添新痛,为他日改革平添新难。户籍改革的首要原则应是公平,只有在此基础上,才可适当兼顾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