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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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打黑 铲除社会毒瘤

新华社记者 朱薇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10-22    [打印] [关闭]
    重庆“打黑大审判”21日一审判处3人死刑、3人死缓,其中的两个“黑老大”杨天庆和刘钟永,一个是横行重庆主城的“渣霸”,用血腥暴力3年内将一个区的倒渣费最高涨了8倍,一个是暴力垄断南川区煤炭收购的“煤霸”,连查处其非法运煤车辆的执法人员也被殴打、威胁。

    从重庆“打黑大审判”情况看,如今的黑恶势力不仅犯罪手段凶残、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而且严重干扰市场经济秩序。在一些地方,连猪肉、面条、房地产、客运等与百姓衣食住行息息相关的民生领域,也受到黑恶势力控制。

    重庆“打黑除恶”行动中披露的信息表明,一些黑恶势力已由寻求权力保护膨胀到自行猎取、掌控权力,从“以商养黑”、“以黑护商”演变为“以红护黑”乃至“由黑变红”,甚至制造、操控群体性事件,要挟政府,谋求经济利益最大化。黑恶势力犯罪活动在一些地方呈现出经济上漂白、政治上染红的“升级”现象,令人触目惊心。

    依法治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铲除黑恶势力这个社会毒瘤。重庆“打黑大审判”将陆续对十余个涉黑团伙依法作出裁决。它向公众传递的,首先是“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积极信号,表明政府绝不容许任何人、任何势力以强权践踏法律和社会秩序,损害人民利益。依法治国,首先要体现在依法严厉打击一切严重犯罪行为。

    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期,黑恶势力在一些地方比较活跃,严重威胁着社会和谐稳定。这样的地方,政府必须旗帜鲜明地打击犯罪,坚决依法维护社会秩序,为国家建设、民生改善营造祥和安宁的社会环境。

    新华社重庆10月2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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