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打黑大审”两案宣判
判决3人死刑3人死缓
10月21日,刘钟永等被告人在法庭上。当日,刘钟永等22人涉黑案一审宣判。新华社发
重庆“打黑大审判”第一案21日宣判,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杨天庆等9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杨天庆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被判处死刑;刘成虎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被判处死刑;骨干成员简绍坤、曾川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十一年至十八年不等有期徒刑。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1日在南川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对刘钟永等22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黑老大”刘钟永被判处死刑,并处罚金50万元;骨干成员郑新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该黑社会组织其余13名成员被判处一年三个月至十七年不等有期徒刑。同时,法院还对其余7名非“涉黑”被告人分别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抢劫罪等,判处一年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