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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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女事件”犯罪嫌疑人落网

警方吁请媒体对闫及其家人隐私关注保持节制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10-24    [打印] [关闭]
    

    本报石家庄10月23日电(记者樊江涛)今天,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向中国青年报记者通报了“艾滋女事件”的最新进展,同时警方特别吁请媒体对闫德利及其家人隐私关注保持节制,以免加剧对受害者及其家人的伤害。

    新闻发言人介绍,10月18日容城县公安局立案后,成立专案组,在保定市公安局的指导下展开侦查。经查,“艾滋女事件”乃北京人杨某一手制作。

    10月21日,容城县公安局在北京市一小区抓获杨某,并以涉嫌诽谤罪将其刑事拘留。杨某落网后也对此供认不讳。

    警方查明,2008年在北京打工的闫德利结识杨某,两人同居。今年6月,闫提出分手,杨某对其百般纠缠,遭拒后怀恨在心。8月初,杨某专门购买了打印机、塑封机等设备,将二人同居时的私密照片打印在250张A4纸上,并配以诽谤文字,于8月21日、26日两次从北京驱车前往容城散发,同时通过手机彩信向闫的亲友发送上述图片。

    8月底,杨某以闫德利的名义在新浪网开设博客,在腾讯网设立QQ空间,在百度贴吧上传文字和图片,捏造闫德利患有艾滋病等事实;后又向网上上传了经过加工的淫秽视频。

    其间,闫的家人曾与杨某发生肢体冲突。杨某以被打为由,到容城县公安局贾光派出所报案,并索要了有关民警的电话号码,后作为“嫖客”电话发在网上。

    警方表示,杨某假冒他人名义,捏造事实,大肆散播侮辱诽谤他人的图文视频,给闫德利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社会影响极为恶劣。警方将根据掌握的证据,依法严肃处理。

    同时发言人介绍,获悉杨某落网的消息后,近期以来一直生活在精神阴影中的闫德利及其家人十分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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