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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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效标志第一案撤诉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10-24    [打印] [关闭]
    

    本报讯(林洪)笔者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获悉,曾引起业内轩然大波的“中国能效标志第一案”已于9月18日撤诉。

    今年7月5日,珠海市民李女士购买了一台美的商用空调。这台标注能效等级为二级的产品,其能效比标注却是属于三级范围的3.03,权威机构更检测出该空调实际能效比为2.29,不到五级能效水平。按照相关规定,低于五级能效标准的产品不能在市场上销售。于是,李女士将美的空调生产商告上了法庭。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原定于9月22日对此案开庭审理,但日前该院透露,此案已于9月18日撤诉。法院表示并不清楚撤诉原因,但同时透露,和企业打官司,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如果开庭,就要从北京请来专家进行相关检测,手续繁琐,费用不低。

    “我认为能效问题是普遍性的问题,我遇到的绝对不是个案!”原告李女士的丈夫柯先生多次呼吁,“能效标志做假是不易察觉、验证困难、危害极大的,中国市场一年消费3000多万台空调,如果能效造假,那得给消费者造成多大的损失?社会要浪费多少能源?国家的财政补贴要被骗取多少?”

    “如果国家相关部委不加强监管,企业随便乱贴能效标志,一方面消费者的权益没有保护,另一方面国家的财政补贴资金也会被不法企业非法占用。”

    柯先生曾给国家质检总局去信反映能效标志造假问题,表示已将公开信转至广东省技术监督局。他按照回复上的联系方式与广东省技术监督局取得了联系,对方表示已将《公开信》转至顺德区技术监督局。顺德区技术监督局却表示,既然此案已诉诸法律,他们就不便再介入。

    美的商用空调研发中心负责人就此案回答说不了解,不知道公司相关的具体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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