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8日
星期

我国拟实行驻外外交人员衔级制度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10-28    [打印] [关闭]
    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黄小希 王飞)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进行二审的驻外外交人员法草案明确规定,驻外外交人员的外交衔级,根据其在驻外外交机构中担任的职务、公务员职务级别和外交工作需要确定。

    草案规定,驻外外交人员实行外交衔级制度。外交衔级设七级:大使衔、公使衔、参赞衔、一等秘书衔、二等秘书衔、三等秘书衔、随员衔。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说,一些常委会委员和部门提出,草案应当明确外交衔级的授予依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外事委员会、外交部、国务院法制办研究,建议在此次提交审议的草案中增加外交衔级的授予依据。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