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今冬供暖费不变
本报兰州10月28日电(记者张鹏)兰州供暖费争议事件尘埃落定。今天,兰州市有关官员在供热工作会议上明确表示:今冬采暖期供暖费保持去年水平,不再调整。
兰州市建委主任宋智虎说,兰州市供热办配合物价部门于4月28日至5月12日对12家燃煤供热单位2008~2009年度采暖期供热成本进行了审核,甘肃省工农业成本调查队又进行了复核。根据审核情况,兰州市物价局于10月14日下发了《关于2009~2010年热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2009~2010年采暖期供暖费保持去年水平,不再调整。同时,根据近年兰州市天气状况,2009~2010年度供暖期仍按四个半月执行。
“如果出现极端天气情况,供暖期可以延长。”宋智虎对记者表示。
就兰州市供热企业共同关心的倒挂补贴发放问题,兰州市副市长吴继德今天说,去年兰州市政府在财力极其紧张的情况下筹措1500万元,专项用于供热企业的亏损补贴、管网维修和应急处置,“将在本周发放”。
另据了解,去年兰州市给供热企业的补贴补发后,今冬将不再继续补贴。
“政府不可能每年都给供热企业补贴,在去年煤价攀升的特殊条件下,政府采取了特殊政策。”兰州市建委主任宋智虎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