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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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报告显示:

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率不到三成

地方配套资金是头号难题
本报记者 王亦君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10-29    [打印] [关闭]
    “今年中央政府重大公共投资项目中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有的地方为了多争取中央补助资金,没有充分考虑当地政府和群众的承受能力,编制的建设规划过大,任务过重,有的城市向上级申报的廉租房建设规划,大大超过了应保障对象总数。”今天下午,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石秀诗向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时指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中央政府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的实施,对于拉动经济、改善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有些地方的公共投资建设存在困难和问题,除了规划不扎实、准备不充分之外,地方财力紧张、落实配套困难已成为如期完成今年建设任务的最大障碍。

    今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把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5月到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从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今年中央政府投资的6个方面安排中,选择了保障性住房建设,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民生工程,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以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4个项目分赴18个省(区、市),开展专题调研。

    石秀诗说,截至8月底,今年中央安排的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已下达建设资金471亿元,占预算的79%。

    报告指出,各地普遍反映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落实配套资金困难,有些公共投资项目安排,地方配套资金比例过大,超出了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今年国家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需要地方配套1183亿元,难以落实,有的省份2008年安排的廉租房建设项目,至今尚未全部落实配套资金,有不少市县政府将落实保障性住房配套资金寄希望于银行发放政策性长期贷款。有些地方推行农村危旧房改造,政府对每个农户补助4000~5000元,不到每户所需资金的10%,许多农户只能依靠大量向银行贷款或向亲友筹借,五保户、低保户等贫困农户难以承担。截至8月底,今年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等,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都没有超过一半。

    地方配套资金难以落实直接影响了公共投资项目进度。截至8月底,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完成率只有23.6%,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完成投资的26%,卫生项目完成投资的25%,不少地方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报告分析了地方配套资金落实难的原因,最重要的是地方财力与承担的责任不匹配,从保障性住房建设来看,越是经济财政发展水平低的地方,城乡居民的收入越低,住房条件越差,政府保障任务越重,承担的资金越多,落实的困难就越大。有的地方为了多争取中央补助资金,不顾实际多报项目,先把中央补贴资金拿到手。

    另外,保障性住房建设摊子铺得过大,保障标准偏高,有些城市的棚户区改造形成了平房改楼房、旧房改新房,拆迁建设任务很重,有的市县政府将省里确定5年完成的棚户区改造任务缩减到3年完成,有的城市廉租房建设标准达到每平方米2500元左右,增加了政府保障难度。

    报告建议,保障性住房建设要多做“雪中送炭”,少做“锦上添花”,切忌不顾代价拆迁建楼,造成资源浪费,适当降低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的配套资金比例,督促地方政府严格执行中央财政代理发行的地方债券主要用于中央确定项目特别是民生工程的规定。

    本报北京10月2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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