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30日
星期

上海试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10-30    [打印] [关闭]
    本报上海10月29日电(焦苇 记者龚瑜)记者从上海市教委获悉,《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试行)》于今天出台。新实施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分3年考察10门学科,该项考试将从今年新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行。

    该项考试的成绩作为普通高中相应科目毕业考试的成绩,将替代现有相关科目的毕业考试。据悉,2009~2011学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暂设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共10门。

    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般以卷面成绩60分为合格线,作为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是否达标的标准。在试行阶段,试题难度系数若不稳定,合格线可以适当调整。同时,由于该项考试成绩可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为兼顾各类高校招生的要求,水平考试“合格”的成绩再分为A、B、C、D四个等第,A等约占20%,B等约占30%,C等约占25%,其余为D等。

    上海市教委表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能够为高职高专和部分高等院校自主招生提供比较客观公正的入学选拔标准,这将为高校招生方式多元化奠定基础。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