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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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志愿者帮扶弱势群体,十年关爱路心生感慨:

关爱弱势群体不仅靠帮扶

实习生 周忱 本报记者 戴袁支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11-02    [打印] [关闭]
    南京大学的校园里,活跃着两支关爱社会弱势群体的志愿者团队: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和“爱心家园”志愿者协会。前者已经走过了11年的援助弱势群体的法律之路,后者于2004年成立,至今也有5个年头了。“关爱弱势群体不仅靠帮扶”是这些大学生志愿者共同的体会。

    这几天,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一直为马为民老人的诉讼结果而兴奋。7年前因一起医疗事故,马为民开始了在全国各地的漫长上访路,但一直未果。

    记者拨通了马为民的电话,因为激动,电话那头的声音颤巍巍:“我曾接触过很多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南大法律援助中心也许不是最专业的,但他们真诚可爱,让我足够信任。”

    现任南京大学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办公室副主任的王丽娟老师,曾经是法律援助中心的总负责人。她感慨地说,“其实,有时候当事人不仅仅需要得到法律援助,更需要一种发自内心的关心。”

    和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一样,“爱心家园”志愿者协会的帮扶对象也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智障青年。“‘爱心家园’的帮扶对象和我们一样,都是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如果我们用一种帮扶的心态去对待他们的话,他们就会觉得有落差,很自卑。”工程管理专业学生黄凯旋至今记得在南京安养庇护博爱中心志愿辅导智障青年时的一件事:“我曾教过一个名叫赵俊的学员打字,当我自鸣得意地快速敲打键盘给他演示的时候,他坐在一旁一言不发,最后一个人坐到了角落里。”

    黄凯旋一下子蒙了,不知如何是好,指导老师告诉我“你要一个字一个字地教”。经过沟通,黄凯旋把赵俊拉回了身边,“我慢慢地把手放在键盘上,然后摸索着打出了一个字,赵俊乐了,说自己也要试试。我一听,有戏了”。

    据博爱中心老师王霞介绍,“志愿者们的爱心唤醒了一些学员实现自我价值的渴望,特别是一些成年的学员,别人能做什么他们也想做什么。”为此,博爱中心每天下午都会组织学员学习一些力所能及的手工活,并且通过义卖的方式,把手工作品卖到市场上。“每月我们都会给学员们发‘工资’,虽然每人只有四五十元,但学员们拿到自己的劳动报酬后,常常兴奋得手舞足蹈。他们还记着回报社会,去年汶川大地震,学员们共捐献了1896元。”王老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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