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检察官的侠骨柔情(图)
提审犯人。
杨竹芳给云南大学法律系学生上课。
既是同事又是好姐妹。
杨竹芳为受伤的丈夫按摩。
杨竹芳和家人接受媒体采访。
杨竹芳难得和儿子在一起,儿子常常抱怨她跟未成年人罪犯谈的话比跟他的还多。
查阅卷宗。杨竹芳所在的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案件在云南省基层院是出了名的“多”。
杨竹芳在看守所外等候提审犯罪嫌疑人。
卷发,略黑的皮肤,43岁的杨竹芳,脸上总是带着温和的笑容,让人很难联想到她的职业——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
西山区属于昆明市城乡结合部,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在云南省基层院是出了名的“多”,杨竹芳和她的同事们也因此获得了一个称号:“卷宗堆里的检察官”。就是在这样一个基层检察院里,21年来,杨竹芳共办理审查批捕案件1800多件,一直保持着“无错案发生、无超时限办案、无违法违纪行为、无群众举报投诉”的办案纪录。因为在她心中“工作中没有小案子,凡是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凡是剥夺他人自由与生命的案件,每一桩、每一件都是大案子”。同事何敬彬形容杨竹芳的脑子是“计算机”,“她可以把10年前的案子描述得非常清楚”,他说,“如果没有对检察事业的执着追求和热爱,是达不到这种境界的。”
2005年,一个涉嫌强奸女工的印刷厂老板指着杨竹芳的鼻子叫嚣:“我在社会上是很有地位的,如果你整不下我来,老子一出去就要你的命。”事后,同事问她:“你真的一点都不害怕?”“我身后有法律,有老百姓,他们不敢。”杨竹芳有着铮铮铁骨。
但在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时,杨竹芳总是带着母亲般的温情去帮助这些迷失的孩子。作为审查批捕阶段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负责人,杨竹芳在批捕时非常慎重,每次都要深入调查罪犯者的社会背景和人生轨迹,希望最大限度地教育和挽救这些失足青少年,因为她知道,“办一件未成年人的案子虽然为社会除了一害,但同时也有可能是把这个未成年人的一生毁了。”
2007年,杨竹芳接手了17岁的姜某盗窃电动车案。姜某是家境贫困的在校学生。一天,放假无钱回家的姜某闲逛时,受他人怂恿合伙去偷电动单车。姜某几经犹豫后,还是骑上了同伙盗窃来的电动单车,没走多远就被现行抓获。经鉴定,电动单车价值1980元。杨竹芳了解到,姜某是靠向家人和亲戚借了6000元钱才得以进入大学校门的,此前没有劣迹。她通过办案民警,请姜某的亲戚配合工作,请求检察机关不要逮捕姜某。杨竹芳和她的同事找到学校领导反复沟通,多次与侦查机关协调,最后决定对姜某取保候审,使其得以继续上学。再次回到学校的姜某感动不已,表示“一定好好学习,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2008年,受色情网站影响,15岁的小钟强奸并杀害了年仅10岁的继妹。然而,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很不以为然,对于杀害妹妹的犯罪行为,他觉得自己只是犯了个错误。“我真是太愤怒了!”然而“不放弃一个人”的想法在杨竹芳的心头盘旋,她不厌其烦地对小钟进行帮教。一个偶然的机会,杨竹芳得知小钟最喜欢葫芦丝,于是买来葫芦丝,并协商每天给小钟3个小时的练习时间。终于小钟被感动了,握着杨竹芳的手哭着:“是您让我知道了什么是亲情和爱,我真是个连畜生都不如的东西,我对不起父亲和妹妹,希望您转达我对父亲和继母的歉意。”
杨竹芳还处理过一起17岁的在校学生杀死亲生母亲和外婆并陈尸家中1个月的恶性案件。为了深入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预防类似犯罪,她会同云南大学法学院“青少年法律诊所”的教师,将徐某列为“青少年法律诊所”的帮教对象,探索徐某从一名好学生到罪犯的心理变化,为青少年犯罪教育研究提供了真实的第一手材料,也为挽救和教育青少年罪犯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
杨竹芳获得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等诸多奖项,她所在的侦查监督科也被全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在丈夫眼中,杨竹芳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家庭主妇,一个对家庭尽心尽责的女人:“她也是人到中年,身体透支厉害,病痛也越来越多。”2008年杨竹芳的丈夫遭遇车祸,多处受伤,双腿粉碎性骨折,医院两天内下了两次病危通知。丈夫出院后在家休养,生活不能自理。杨竹芳每天6点起床,服侍丈夫大小便、洗漱,然后才去上班,中午再赶回家中,为丈夫做午饭。有时回不了家,丈夫就只能靠放在沙发上的饼干和茶水充饥。每天晚上不管多累,她坚持为丈夫按摩伤腿。这期间,由于丈夫伤情恢复缓慢,一度情绪十分悲观和暴燥,将火发到了她身上;工作生活的压力让她暗地里也多次流过泪。但是一想到自己是家庭的顶梁柱,她就又鼓起劲,鼓励丈夫要坚强面对不幸。9个月之后,丈夫的右脚可以着地了。
谈起这些,杨竹芳淡淡一笑:“我是一个平凡人,我是幸福的,有理解支持我的丈夫,有懂事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