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鲜背后,三分之一青年律师入不敷出
“影视剧里,律师一向被塑造成高文化、高收入、高社会地位的群体,他们衣着光鲜、风光无限、自由轻松。然而,真的是这样吗?”小白离世,让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女生戴丹丹和她的6位同学,决心对自己的职业理想——律师这一群体的生存状况做一次重新审视。
“经过反复讨论,我们将调查对象锁定在40岁以下、执业5年以内的律师。”2009年7月10日开始,这7名大学生走遍西安的大街小巷,深入全市79家省属律师事务所,发放问卷435份,并与19名青年律师面对面访谈,形成9万余字的访谈笔录。
由此,一份真实、有效、生动的“青年律师群体生存状况”图景展现在公众面前。
青年律师的自嘲:赚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
“在别人看来华丽的背后,青年律师的处境却很是艰难。”大学生罗阳说。在走访调研中,青年律师最关心、出现频率最高的是“收入”二字,这让他颇多感慨。
作为团队成员之一,罗阳全程参与走访,“和很多律师都谈得很投机”。但面对一个相同的问题“和同龄人相比,你认为自己的生活水平高吗?”答案却都是“不”。
调研显示,大部分刚入行的青年律师案源少、工作压力大,在树立个人品牌上困难重重,收入方面同样不乐观。收入方式以案件提成为主的人占到89.7%,而其中有46.9%的人没有基本工资,仅为案件提成。
调查中,七成青年律师近3年的收入不足3万元,也就是说,平均一个月赚不到2500元,其中又有1/4的人月收入在1000元左右。“扣除案件成本、纳税、买社保和交律师事务所的必要提成之后,赚的这些钱基本都用于日常的生活开支和应酬,1/3的青年律师甚至入不敷出。”罗阳说。
“这是一个两极分化比较严重的行业,20%的人拿了那80%人的收入。”越是名望高、资历深、社交能力强的律师,越不愁案源;越是刚入行、没名气的律师,越发愁案源,常常劳而无功。一个青年律师,要花费4年学习法律,一年准备参加司法考试,还有一年月补贴仅300元的实习生涯。“他们的生活困难程度可想而知。”
在社会保障上,也很少有事务所为律师考虑。调查中,有24%的青年律师享有社会保险,其中近一半为自己购买,真正享受律师事务所福利的律师只占总数的12.9%。
我国颁布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律师事务所应按照规定,建立职业风险、社会保障等基金。“但目前,这个管理办法并未得到有效落实。因为收入低、工作不稳定,青年律师的自身抗风验能力很差,社会保障缺失带给他们的负面冲击,比老律师大得多。”罗阳说。
同时,超负荷、无规律工作是青年律师中的突出问题。调查显示只有30%左右的青年律师日工作一般不超过8小时;25.8%经常超过8小时,加班加点;另有28.9%的青年律师时忙时闲。享有年休假和其他假期的青年律师仅占到13%。
令人吃惊的是,近三成律师希望能到公职机关就职,高校教师是将近二成律师的首选。
“我们是赚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一名律师调侃地告诉罗阳。
28.4%的青年律师一年办案不足5件
“在大多数人眼里,人情远远比法条重要。”在走访中,青年律师小史无奈地说。上个星期,他刚刚接手一件经济纠纷案,花费几天时间,准备好了证据和材料。可这周当事人却突然说要换律师。小史很想不明白,后来才知道对方新找的律师,是审案的基层法官的好朋友。
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对律师的工作方式产生了较大影响。“入行第一件事,就是要学会‘营销’,像推销员一样,这也是市场经济的要求。”案源稀缺是青年律师从业道路上的最大困难,甚至有律师事务所将案源多少作为评价律师能力的最重要标准。律师间的案源竞争要凭很多因素,律师事务所的名气、中间人的背景、社交圈的牢靠、法官的引荐等等,竞争十分激烈。
调查显示,青年律师的办案数量十分有限,过半的受访者1年来办案数量在10件以下,甚至有28.4%的人不足5件。他们的案源主要来自亲朋好友介绍、依靠律所介绍或团队合作。
“大多数人找到律师时首先会问,跟某某审判员是否认识,案件把握有多大等等。这时,一些律师尤其是青年律师,往往会‘顶风作案’,为了招揽案件给当事人一些承诺,并由此引发纠纷。”戴丹丹说。
与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打交道,同样是青年律师头疼的事。
“起初,我们以为这个话题很敏感,在访谈中很是小心,生怕遭到拒绝。后来却发现,这是个最容易收集的问题。因为一问到这个,律师总有很多话要说。”戴丹丹说。
一名执业4年的律师告诉他们:“到公检法机关呀,就要社会化一点,请人家抽个烟、吃个饭都是比较正常的,有时你拿法律去跟他衡量,他们根本不听你的,他认为在那里他自己就是法律。”根据调查,这种情况几乎每个律师都曾遇到过。
“很多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对律师态度很不好。”因为不明白“潜规则”、坚持用法律说话,一些青年律师常常遭到的是一次又一次的闭门羹。
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的“三难”,是青年律师办案过程中的最大困扰。其中,调查取证难为“三难”之首。
2008年6月1日,新《律师法》正式实施,针对近年来刑事辩护在诉讼中遇到的问题及相关事项作出了规定。既然已有规定,“三难”问题为何仍得不到解决?调研团队带着这个问题,翻阅大量资料,发现原因有二。
“第一是法律层面,现行刑事诉讼法与律师法在律师会见、阅卷及调查取证等方面规定不一,导致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实际工作中裁量权过大。”戴丹丹说。
“第二,操作层面的原因是,有的部门强调《行政诉讼法》是‘上位法’,《律师法》是‘下位法’,应支持上位法适用下位法的原则,拒绝律师调查取证。而证人则担心惹祸上身,不愿出庭作证。”戴丹丹说。
“是追求法律正义,还是干脆做法律商人”
律师如何看待自己的身份?调查表明,68%的律师认为社会对自己的职业尊重感是“一般以下”。
同时,一半受访律师认为“对自己的律师身份比较满意”,但也有近半数人不太自我认同。近三成人认为律师职业充满酸辛与无奈,甚至超过一成人认为“与自己的设想差距很大,产生了巨大的失落感”。
“我也曾有过理想,以为掌握法律就能维护公平正义,几年打拼后,才发现梦想只能服从现实,现实比我想象的复杂得多。现实司法环境和体制,却让律师在工作上很难有大的作为。”一名青年律师告诉调查者窦前涛。
有律师表示,这种情况在基层法院中尤其明显,法官的权力得不到充分发挥,地方政法委或者书记县长都可能来干涉案件的正常审理。即使辩护再好、证据再充分,法官都不一定采纳,裁量权的滥用时有发生。
“这种压力是一种综合性压力,你首先要考虑吃饱、穿暖;其次你要对你的当事人负责;再次为了追求这种结果,你必须付出一些其他的努力。”一些青年律师,对此感到“彷徨又无助”。
“当今律师制度安排下,律师被定位为社会中介服务人员,是实实在在的‘法律商人’,尽管大部分人希望律师充当法律的守护神,但律师同时又通过代理案件来赚钱,是追求法律正义还是干脆做一个商人?两方面的冲突煎熬着他们。”戴丹丹说。
“同时人们认为,你为坏人辩护的话,你的‘德’就受到影响了。这种观念使刑事辩护律师在为被告人辩护时,很难被人们所接受。”戴丹丹说。
“其实,不能把律师的工作放在道德层面去评论。”调查中,有青年律师坦承。
校正公众视野当中律师的固有印象
“虽然职业现状并不理想,但七成青年律师对这一行业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有着明确的职业规划。”调查组成员刘嘉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2008年全国法院受理案件数量突破1000万件,陕西省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也达20万件。“社会对律师行业需求日益增长,律师职位缺口巨大。”刘嘉说。
西北地区的法制建设进程有异于上海、广州及沿海发达城市,而西安市集西北地区法制建设特点于一身。“通过调查,我们期待校正公众视野中的律师固有印象。”在调研活动总结报告会上,调研组成员姜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