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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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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是司法的灵魂

祝华新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11-21    [打印] [关闭]

    “给出了蚂蚁的一击”

    11月19日,上海“钓鱼执法”受害者在历史上第一次胜诉。法庭一审认定被告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的行政处罚违法,判决被告支付50元的诉讼费。

    “天涯社区”庭审短信和彩信直播贴一天时间访问数近17万,跟帖近2000。在庭前证据交换中,那个声称“胃疼”的搭车客管士全浮出水面,但被遮盖了身份证号码和联系地址、电话。被告拒绝证人出庭,一口咬定“钓钩”属于个人行为,而非和执法大队有所勾结。

    但网友还是很高兴,纷纷向坚持司法维权的私家车主张晖(曾化名张军)和律师郝劲松致敬:“至少他们站出来了,给出了蚂蚁的一击!”“终于有强大的势力向弱小群体低头认错了,此次胜诉就是一个全国的普法过程”。

    网友因言获罪何时了

    福建网民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因上网发帖而以“诬告陷害罪”被捕后,开庭受审,成为本周微博客和BBS上热议的事件。

    福建省闽清县女青年严晓玲去年突然死亡,警方结论是“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但严母坚持女儿系被多人奸杀,开始上访。福州多位网友用文章、视频的方式记录下严母的说法,上网发布,因此遭受牢狱之灾,而作为“虚假”事实来源的严母却未受追究。媒体观察家展江教授提出:公民的“过度表达”是否构成侵权,一要看造成的后果,二要看为什么公民要过度表达。“在抓网民案中,大部分原因都在于政府不作为,信息公开不够。”

    有些地方政府往往把不中听的批评视为诽谤犯罪。年初河南灵宝市“跨省抓捕”发帖人王帅案平反后,带动山东曹县段磊发帖案撤诉,内蒙古鄂尔多斯吴保全案重审减刑。但宽容网络言论自由和公权力自护声威的博弈远未结束。

    为“黑社会”辩护的勇气

    重庆“打黑”进入司法收官阶段,辩护律师的表现引起争议。继周立太律师为李义团伙案辩护时提出“打黑不应运动化和扩大化”后,75岁的赵长青教授当庭否认黎强涉黑,主张把公司的违法犯罪与黑社会组织的犯罪区别开。众多网民把两位律师骂得狗血喷头,斥之为“黑社会的狗头军师”,丧失了知识分子的良知,呼吁“打黑”也要打“黑讼棍”。

    少数人则相信,曾参与刑法修订、将“黑社会”写入刑法的赵教授是一位“值得尊敬的法律人”。“中国选举与治理网”朱允慎写道:赵教授为所谓“黑恶势力”辩护的勇气和辩护的技术水平,实在令人钦佩。赵教授本人告诉媒体:“判错一个人的危害,比抓不到一个罪犯要严重。法庭上,公诉方、律师和法官是一个最好的三方制衡,这样才能保证公正,而公正是司法的灵魂。”

    网络聊天是民意释放

    11月17日,人民网舆情会商室聚焦番禺“垃圾门”,带来135个新增注册用户,IP地址大多来自广州。争议主要有两点:垃圾焚烧这种处理方式是否安全、科学,政府决策过程如何充分听取居民意见。

    活跃网友“北风”主张:“番禺居民不应把反对建设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作为既定的立场,而是将注意力放在决策的透明公开公正及垃圾处理方案的最优选择上。把发电厂赶到别人家门口只是私利而非公义的胜利,也难以得到外界支援。”而嘉宾之一、中国环境报道网站执行总编辑司马平邦感慨,“这个聊天室里是不是有官员在场?这是多好的官民沟通渠道啊!聊天本身就是种民意释放,这里有很多内容可以汲取,真希望政府部门能参与这种方式的‘网上听证会’。”

    互联网提供“便捷、畅通的监督渠道”

    11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考察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络信息工作时要求:完善网络举报法规制度建设,健全网络举报受理机制,完善线索运用和反馈制度,真正为群众提供一条便捷、畅通的监督渠道。

    发达的网络舆论,是对司法、政纪、党纪和传统媒体监督的一种有益补充。现阶段中国的网络舆论和危机管理意识,是高层远远高于基层。如网友“8个佘祥林的家属”在人民网舆情频道所言:“中国老百姓只要鼠标轻点,就跟总书记胡哥在一起了。”(作者为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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