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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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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住院医师培养制度引发争议

本报记者 白雪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12-10    [打印] [关闭]
    一个月前,应届医学博士赵钢德还忙着去各家医院找工作、投简历,现在,他只忙着打听哪里有“政策解读会”。他所说的政策,是指上海市将在全市实行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制度。

    据说,该培养将把上海应届医学毕业生中想留在当地医院的,分配到上海36家作为培养基地的医院,作为住院医师在临床岗位上轮转三年。这三年中,学生将不与医院签订用人协议,等培养结束后再找工作。

    为配合这项制度,上海市各家医院一律停止招聘,目前,2000多名上海应届医学毕业生焦急地等待着这项制度的细则颁布。一些医学生表示,经过长达七八年甚至11年的医学院学习,期盼毕业之后有稳定工作,经济和事业上可以独立,但这项政策又要让他们再次“回炉实习”三年,有些不人性化。

    而一些医院和上海市卫生局则认为,这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政策。

    有学生发表名为“公正、理性地看待住院医师培训制度”的帖子指出,其实制度的实行很有必要,但上海市卫生局应该提前告知,让医学生在就业甚至入学前就得知毕业后要培养。现在这样,到毕业前突然宣布暂停签约不合适。而且,在制度最终实行之前,相关的待遇、归属等细节应该进行充分讨论。

    医院暂停招收医学毕业生

    11月16日,赵钢德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签订了工作意向协议书,原计划明年1月份入职,当天还支付了5000元的违约押金。但是当晚,上海交大网站上贴出通知,为配合上海市拟在全市实行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政策,毕业生暂时不能与用人单位签约。

    近在眼前的“入职”变得遥遥无期,今年30岁、学医10年的赵钢德可能还要再作为住院医师培养3年才能成为一名医生,他觉得很郁闷。

    在一些论坛和网站上,这些医学生意见很多。

    有人觉得这项制度没有考虑到学医者的生存需求:医学专业本来就是所有高等学科内学制最长的专业,每个医学生家庭每年为孩子付出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至少两万元,累计已达十几万元,本来期望孩子二十六七岁毕业后有个稳定工作,如今突然又要“培养”,年届30岁而不能确定工作单位,不敢谈婚论嫁,更别指望买房过正常的日子。

    医学毕业生们担心,培养期间只能拿到1000多元的工资,户口得不到解决,其他待遇也得不到保障,沦为医院的免费劳力。

    除了待遇问题,学生们还担心自己的水平是否能得到提高。赵钢德表示,医院里已经有本科实习医生、硕士博士实习医生、进修医生,如果一下子再来一大批“培养人员”,而且这部分人“不属于医院”,带教医生恐怕很难会给这批人实践机会。即使参与轮转三年,这些人的水平也很难得到实质上的提高。

    更让他们担心的是,由于培养人员不是医院的人,注册地点也就不在医院,在医院干活就被迫成了“非法行医”,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只能自己承担。而且,医院为了防止出现这种情况,也许更不敢让培养人员动手操作。

    更让一些硕士、博士郁闷的是学制与培养的冲突。在中国,医学生的学制有很多种,有些临床方向的硕士、博士,已经被要求在校期间参与临床实践,还有一些是曾经在临床上工作过再深造的学生,本身已经有临床实践经历。

    一位复旦大学医学院的博士告诉记者,自己是在临床岗位上工作后才考博的,本打算毕业后去医院工作,但现在“由于这个一刀切的政策,要和本科生一起回炉实习”。这个33岁的博士担心,自己的临床经历在新制度面前一概为零,进修反而让自己成长更慢,“等我成为医生的那一天,已经36岁了。”

    医院:医学硕士博士也需要提高技术

    和学生们的抵触情绪相对,一些医院很支持这项政策的推行。

    上海市瑞金医院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制度在上海实行了20年,只是这次将培养方式由各单位各自执行变为以政府主导,以保证所有的住院医生接受高质量的临床训练。

    他们在近年来的工作中发现,临床医疗技术水平并不取决于学位的高低,而取决于有无规范化培养及足够的时间。三年的培养还只是第一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操作的掌握,结束后还要进入专科医师培养阶段。所以,临床医生的培养,是个终生继续教育的过程。要成为一个合格的临床医生,一定要有这个思想准备。

    此前,住院医师培养,是各家医院培养各自的医生。这意味着,医学生毕业后分到某家医院,水平就限定在一家医院的环境内,导致一些小医院的医生水平和大医院医生水平有很大差距。但即将实施的新制度将上海市有培养资质的36家医院作为培养基地,保证了住院医师的质量。“我们希望,未来分到每家医院的医生,都具有同样高水平的医疗技能。”

    瑞金医院副院长郑民华介绍说,培养医院将与医学生签订培养暨劳动合同,培养者的执业注册地点为培养医院,按合同期限计算工龄,人事关系委托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培养结束后,合同自然终止,培养对象自主择业。在待遇方面,瑞金医院将保证培养对象与原来的同等资历人员同工同酬,并享受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

    郑民华说,瑞金医院此前有自己的规范化住院医生培养制度,每年约有50个名额。而现在,将根据规定与培养能力扩大到100个住院医师,三年将会有300个左右。“这对我们如何保证培养质量及财力,是个很大的挑战。但我们是公立教学医院,有责任和义务做好这样一个利国利民的事情。”

    对于医学生们关心的户籍、待遇、考研、医疗责任认定、培养后就业等问题,郑民华解释说,对于外地学生的户籍,将按照规定办上海户籍或居住证,鼓励学生在培养期间考研以不断提升自己。在培养期间,如还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培养人员应在上级医生指导下做创伤性医疗工作,其余在住院医培养规定范围内的工作都可以做。如已取得了资格,则按照医院的有关规定及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这些与以前没有差别。

    不过,对于没有成为36家培养基地之一的医院来说,这项政策还意味着几年之内招不到想要的人才。

    伴随着医学生去各大基地培养,上海市将要求所有医院一律只能招收从住院医师基地培养出来的人。上海市一家二级医院人事科科长表示,他们很想招一些博士生,增强二级医院的科研能力,和本科生相比,博士生“后劲很足”。但现在博士生都需要去基地培养,最快也要一两年后才能招人。

    卫生局:这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制度

    今天晚上,上海市卫生局的相关负责人接受了中国青年报记者的采访。

    相关负责人表示,医学教育是由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组成的连续统一体。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是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指医学专业毕业生完成院校教育后,接受以提高临床技能为主的系统、规范的教育阶段。现代医学教育发展和临床医师培养规律表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是医学生成长为合格临床医师的必由之路,对保证临床医师专业水准和医疗服务质量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国际医学界对此已形成共识。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均已建立了较为成熟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制度,有效地保证了临床医疗质量。

    在我国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之际,建立完善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制度既是提高医疗质量的需要,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举措。但是中国在这方面制度还不够完善。这次上海市拟实施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就是要让医学院校毕业生都有机会去技术水平较高的医院接受培养,培养合格后成为临床技能过关的医生后再流动到各个医院,将有利于提高临床医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上述人士表示,这项制度能够保证临床医生的技能水平,对患者来说是好事,保证老百姓无论在三级医院还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都能得到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同时,这对医生群体也是保护,系统规范的培养对医生职业生涯的可持续发展是非常有益的。

    因此,国家医改方案明确提出要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制度。上海市医学教育资源相对比较好,因此拟在全国先行先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上海市卫生局就这项制度的初步方案征求了各个层面的意见,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赞成。

    就医学生们关心的待遇等问题,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实施方案基本考虑是,参照原有的招录用工方式,双向选择,择优录用。录用后,由培养医院与培养人员签订培养暨劳动合同,培养期限就是合同期限,计算工龄。在此期间,培养人员待遇将与培养医院相同学历与资历的人员水平一致,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障,享受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福利待遇,户籍政策与现有政策衔接。

    对于各种学制的学生,在规定培养期限时不搞简单化,既充分考虑培养对象已有的临床受训经历,又要保证按卫生部的培养标准细则,不降低标准。上海市已经组织了相关培养学科的专家委员会,对每个科目,都将严格按照卫生部的标准细则要求进行业务培养和考核,合格证书也将在全国有效。目前正在听取各方面意见,对初步方案进行反复、充分的论证。

    从2010年起,上海非培养医院将不再直接从医学院校招录临床医师岗位人员,这意味着,没有培养资质的医院必须要经历一到三年的“休克期”。对此,卫生系统将通过延长退休、退休返聘、对口支援或三级医院人员的柔性流动等措施予以过渡。

    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项利国利民的政策将一直推行下去,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本报上海12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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