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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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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村民自治落在实处

——河南邓州首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纪实
新华社记者 郭久辉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12-11    [打印] [关闭]
    为把村民自治落在实处,河南邓州开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创造性地实践了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记者日前深入河南邓州,从“四议两公开”诞生过程中发生的一个个故事中,看到了基层民主带来的巨大变化。

    改变“选举时有民主,选举完没民主”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颁布20多年了,但在不少地方,农民对农村民主管理不满意。一些群众反映,“选举时有民主,选举完没民主”。而基层干部长期习惯于“我说你干”的工作方式,面对农村社会多样化、多元化现实,干部普遍工作手段缺乏。“软办法不顶用,硬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会用”,村级矛盾攀升,群体上访、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邓州市委书记刘朝瑞,每逢年节回农村老家看望父母,乡亲们讲村里的事,对他触动很大。如村委会选举前夜,拉选票成风,各家各户的狗狂吠一宿。还有一回,村两委干部想集资修路,临时请来几十位村民表决。干部宣布,同意集资的把小板凳搬到左边,不同意的搬到右边。这种表决办法让刘朝瑞的老父亲犯了难,不同意吧,怕干部说,干部家属不支持工作;同意吧,怕群众说你带头加重农民负担。老人只好坐到了会场中间。

    刘朝瑞说,这件事反映出的问题不小。仅有民主选举,没有配套的民主管理、监督、决策制度,选举成了“争权”,争权后再“取利”,结果“民选”干部,也不用民主的办法办事。必须建立一套民主管理、监督、决策制度,把村民自治落在实处。

    2004年,“4+2工作法”诞生在邓州。市委、市政府文件规定,所有村级重大事项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经过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决议这“四议”程序,并做到“两公开”: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让干部主动“把权力交出来”

    “说实话,大家都想当村干部因为有权力。但是当干部,也有不少让人作难的事。上级要求禁止焚烧秸秆,村里修路要集资,发展集体经济要集中一部分土地,低保款该给谁家享受,宅基地分配……都是好事,可是有几户不同意,就是办不成,或者是有人不满意要告状。”河南省邓州市林扒镇马营村当了16年村支书的高发仓说,“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让村干部找到了解决难题的路子。

    “2006年,我们村流转了1000亩土地种植速生杨经济林,村里人均出了3分地,这要放在以前,我们村干部就得‘坐监(狱)’!”高发仓说,因为运用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群众明白了村里为啥要集中种林,自己能从中得到啥好处,而且土地流转全过程公开,接受监督,大规模的土地流转才实现。“这在以前想都不敢想。”

    关键是“让群众知道权力在干啥。”高发仓说:“修户户通的水泥路时,放多少水泥、多少石子,村民都在一旁看着,现场监督。这样,老百姓得了明白,干部也得了清白。”高发仓说,老百姓明白了为啥修路,知道了这路怎么个修法,就会积极参与管理和监督。而干部虽然权力要受监督,不能个人说了算了,可是能干成事,更受群众拥护,心里也高兴。

    干部想干的事,被群众否定,在“四议两公开”实行后的邓州成为正常现象。腰店乡燕店村支书牛正科说,2006年,干部们想引资120万元建一个砖瓦窑场,党支部提议后,村两委会议顺利通过,在党员会上,我们让党小组长做党员工作,这一关也过了。到村民代表表决时,65名代表投了40多张反对票。群众说,砖场是个“地老虎”,太“吃地”。建砖瓦窑场的事最终被否定了。

    牛正科说:“过去,干部说了算,群众不同意也不行;如今,干部没这个权力了。”2005年以来,邓州被村民代表否决的村两委重大提议有近百项。

让每名党员群众都参与村级事务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行后,普通党员被调动起来了。陶营乡徐楼村党员姚英明说,过去村两委说了就算,从没问过普通党员的意见,党员对村里事务参与得很少。“‘四议两公开’之后,我们党员的作用可大得多了,村里重大事情必须经我们同意才行,感觉自己受到了尊重。现在多开点会,多‘费’点话,多做点工作,但是能给村里办成那么多大好事,心里也是很美的。”

    在工作的推进中,群众对党支部的态度也由怀疑到信任、由抵触到协作、由疏远到亲近,逐渐转变。以前看到村干部转身就走的村民,开始主动递烟让茶,谈心交流。当徐楼村第一座春蕾小学建成后,村党支部第一次接到了全体村民自发送来的感谢信。

    作为“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总设计师”,刘朝瑞向记者道出了这个工作法最核心的功效:让干部学会协商和妥协,让大家认同并遵守民主的程序和少数服从多数的“游戏规则”。

    新华社郑州12月1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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