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9年12月13日 星期
当前位置:首页-->> 国际
欧盟商会报告显示

中国已成为国际私募股权基金青睐的国家

本报记者 刘坤喆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12-13    [打印] [关闭]
    “在2002年到2006年的5年间,共有140亿美元的私募股权基金被投到中国市场。我们的研究表明,私募股权基金帮助拉动中国内需、支持研发和创新、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并有助于中国西部内陆省份的大开发。”12月10日,中国欧盟商会“私募股权基金与战略并购工作组”主席龙博望表示。当天,该商会和贝恩咨询公司联合发布了《私募股权基金对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影响2009年调研》报告,该报告认为,此类基金为中国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中国目前最受国际私募股权基金青睐

    虽然“私募股权基金”已进入中国10年,但对大多数普通中国人而言,这个词还是有几分陌生。它是指通过私募(即私下里对特定对象募集,而非公开发行)的形式,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投资者按其出资份额分享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需要明确的是,它与私募股票基金不同,前者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而后者投资的是证券市场。

    从1976年世界首家私募股权投资公司KKR在美国华尔街成立至今,国外私募股权基金已经历了30多年的发展,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和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重要融资手段。今天,全球已有数千家私募股权基金公司,如KKR公司、凯雷投资集团和黑石集团。

    欧盟商会的这份报告显示,中国目前已成为最受国际私募股权基金青睐的国家之一。在2000年到2007年全球经济扩张的高峰期,在中国发生的私募股权基金交易以45%的年复合增长率快速增长。甚至在受到金融危机影响、新一轮投资纷纷放缓的2008年,私募股权基金交易在中国的活动仍然保持着比亚洲其他市场更为强劲的势头。这一势头持续至2009年上半年,交易额达72亿美元,几乎与2008年全年交易额持平。

    报告认为,没有其他国家达到这样快的恢复速度,中国现已与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等成熟经济体比肩,成为新一轮投资目的地。

    根据欧盟商会的研究,私募股权基金交易目前在中国大陆的投资已占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0.17%,欧洲的同类投资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0.47%,美国则占到1.3%。研究据此认为,中国私募股权基金未来仍有很大的增长和发展空间。

    给中国社会和经济均带来积极影响

    调研的结果显示,私募股权基金对中国社会有三方面的影响:带来更多就业和人才发展的机会;促进创新,其投资公司的研发投入占收入的百分比数额是同类上市公司这一数额的2.5倍;有助于中国西部大开发,因为自2002年以来,投资到中国内陆省份的私募股权基金每年递增,从2002年占中国大陆私募基金交易总额(1.3亿美元)的45%,发展到2006年占中国45亿美元交易总额的55%,再到2008年占56亿美元交易总额的42%。

    根据这份报告,此类基金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则包括:提高销售收入增长和利润率;强化公司治理并增加纳税,提高了企业营运的效率和透明度;拉动了中国的内需增长,因为在过去几年中,在零售业和消费品业,那些接受私募基金投资的企业的总体销售收入增长分别比同行上市公司高出29%和12%。

    中国同类基金行业与西方的差别

    “和其他海外投资一样,私募股权基金之所以来中国投资,是因为看到中国有一个巨大的、快速增长的市场。”唐麦认为,“当前,中国90%的私募股权基金来自国外,中国本土的同类基金投资也在成长,正在改变市场的竞争态势。”

    龙博望认为,在中国,90%的私募股权基金投资都是以成长资本为主的,因此,这类基金带给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非常低,这一点和西方很不一样。

    目前,私募基金在中国一般只进行少数股权的投资,往往只占公司总股本的10~20%;而国际同类市场一般是进行控股性交易,掌握多数股权甚至进行全资收购。

    此外,西方很多公司的运营透明度较高,基金进入时较好掌握公司状况。但在中国,唐麦认为,对被投资公司的情况调查、数据掌握比较困难;而且,基金投资方的目标与本土公司的管理团队如何协调一致,也是一个挑战。

    龙博望也表示:“与基金本身相比,有经验的基金管理人对整个行业的发展更重要。中国若要实现这一行业的长远发展或要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就必须和西方一样,吸引更多的相关人才到中国来,和本地基金经理人进行合作。”

    本报北京12月12日电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