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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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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家属:交管局对醉驾处罚过轻导致惨剧发生

本报记者 雷宇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12-24    [打印] [关闭]
    “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庭宣判的那一刻,两名法警搀扶着的张明宝全身轻微的颤抖,但没做上诉表示。快走到法庭侧门出口时,一直平静的张明宝双手掩面而泣,不断喊出“对不起、对不起”,其家属也默然不语。

    昨天,受害人家属从各地相继赶到南京,旁听今天的判决。对于这一结果,受害人家属现场表现情绪激烈,很多人当场嚎啕大哭,并表示不服判决。

    受害人康伟东的父母专程从老家盐城赶来,在今天上午宣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判死刑,哪怕倾家荡产也要坚持上诉。”

    旁听者郑先生说,并非自己不通情理,只是女儿、女婿都只有20多岁,将来还有无限光明的前途,可是年轻的生命就这么戛然而止,张明宝毁掉的不仅仅是两条性命,更是他们家三代人的幸福,“三代人现在两代没有了,生命的延续没有了,我们将来可怎么办?!”

    “他把我女儿、女婿撞死了,他凭什么活着?”郑先生的老伴介绍,更让人不能接受的是,事发以后张明宝很久都没有主动来表达过歉意,“绝对不能原谅他,灵堂设了那么久,也没人来道歉,哪怕是拿一束鲜花过来。”

    郑先生则称,除了起诉张明宝外,还可能要起诉江宁区政府和江宁区交管局。在郑先生看来,张明宝的80次违章记录中,有29次醉驾,“因为他们的不作为,才造成这起事故。”

    南京市一位律师介绍,由于此案是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受害者亲属不是原告,因此他们无权上诉,只能通过检察院再次提起申诉。

    宣判1个多小时后,记者离开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时发现,法院门口依旧聚集了数以百计的市民,大家议论纷纷。

    有些群众表示这样的判决对于张明宝来说是最好的结果,对受害者家属来说略显不公平。一位沈先生表示一直在关注这件事情,张明宝应该判死缓或者是无期徒刑,毕竟他不是主观故意。但也有不少市民表示,张明宝一定要判死刑,“以儆效尤”。

    6·30事件发生后,住在法院附近的梅女士一直通过报纸在关注这件事,今天一大早就守在了法院门口。说起其中一个孕妇孩子都快生了的惨剧,梅女士眼圈有些发红,“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没了,不说以命偿命,如此判法让人心境难平,法律的威慑力在哪里呢?”

    梅女士说,住在这里30多年了,法院门口还是第一次有这么多人为一个案子如此牵挂。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很多人“都很气愤,明显判轻了。”

    本报南京12月2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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