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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1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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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练涉嫌打死14岁球员母诗灏一审并未当庭宣判——

足球少年之死折射体育的教育缺失

本报记者 郭剑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1-12    [打印] [关闭]
    今天上午,杨家坪中学足球队教练林林被控将14岁队员母诗灏殴打致死一案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控辩双方进行了3个多小时的激烈辩论,法院宣布将择日宣判。

    “我觉得今天庭审的结果还可以,因为对方的一些意见法庭都没有采纳。”母诗灏的父亲母先强告诉记者,“公诉人的证据充分说明了林林的行为是故意伤害,而且他实在太残忍了。”

    律师建议母家,由于这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因此一旦法院没有判处林林死刑,那么母家可以要求其进行民事赔偿,初步确定的赔偿数额为41万元人民币,主要包括丧葬费和精神损失费。

    “我不在乎律师建议附带的民事诉讼要求什么赔偿,赔多少钱,40万元不能买人命。我强烈要求法院严惩凶手,他当时就是把我的孩子往死里打,孩子都已经不行了他还在打。”尽管事情已经过去半年,但母先强说起儿子的惨死还是有些哽咽,“14岁的孩子哪儿受得了大人这么打啊,孩子已经在地上昏迷了,他还上去踢孩子的头,而且当时他并没有和另外的教练一起救护孩子。”

    特重型颅脑损伤、双肺挫伤并出血、尾椎骨骨裂,母先强在说到这些医学术语时已经非常熟悉,“尸检结果一出来,我们就决定起诉,没想到孩子被打成这个样子。”

    去年7月24日,杨家坪中学足球队照常训练。上午10时左右,教练林林要求队员围绕操场跑完7圈。母诗灏在跑完3圈后去了厕所,直到全队跑完集合时归队,由于认为母诗灏偷懒,林林先与母诗灏发生口角,随后发生身体接触。母诗灏当时昏迷不醒,其他老师将其送往医院,经医生诊断母诗灏已经“小脑深度出血”。

    在医院躺了25天之后,去年8月17日,母诗灏因蛛网膜下腔大面积出血、颅内严重损伤身亡。

    据记者了解,母诗灏去世之后,学校方面一度和母家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但母先强介绍说,当时母家并不清楚了解母诗灏遭受毒打真相。

    “11月中旬,我们拿到了原定10月出具的尸检报告。”母先强说,“公安局方面10月告诉我们,孩子‘脑组织异化,无法按原定计划给出尸检结果’,因为孩子住进医院时已经脑死亡了,后来的20多天里大脑发生了异化。”

    在逐步了解到事情真相之后,母先强表示绝不宽恕林林,“杀人偿命”这四个字也成为母家在痛失爱子之后最想看到的结果。

    据母先强介绍,今天庭审时,公诉人认为,作为一名体育教练,林林无视国家法律暴力施教,特别是在明知会给学生造成严重身体伤害的情况下对其采取暴力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对于公诉人的说法,林林则表示,自己并不知道踢打会导致孩子死亡,根本没有要将其致死的故意,所以属于过失致人死亡。

    “我问过律师,法院择日宣判大概在10天到15天之间,我希望最终法院能作出令我满意的判罚。”母先强说,“我想最低也要判无期徒刑,律师也说无期的可能性很大,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我会考虑上诉。”

    无论法院最终如何宣判,因为一个14岁足球少年的不幸而引起的争论都不会到此为止。而“故意伤害致死”和“过失致人死亡”之间的法律差别,也并不能描述出体育界教练与队员、教师与学生之间暗藏的“体罚”隐患。

    在北京市社科院体育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金汕看来,母诗灏悲剧发生的原因,表面上是因为教练体罚学生,根源则在于“体育脱离了教育”。

    “体育应该是教育的一部分,搞体育的人必须受到相应程度的教育。目前我们国家体育系统方面所实行的举国体制,在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专业运动员的同时,忽视了文化教育和道德教育。”金汕说,“据我了解,虽然很多体校开设文化课,但并不真正重视,毕竟在竞技体育方面,比赛成绩才是惟一的衡量指标。”

    “母诗灏就读的杨家坪中学不是专业体校,就能发生这样的悲剧,那么专业体校里对小运动员的体罚,应该说已经成为普遍现象。”金汕说,“体育教师和体校教练并非同一概念,只有他们自身素质提高,才有可能带出合格的学生或者运动员。”

    让体育回归教育已是老生常谈,但竞技体育的特殊性使得专业体校仍是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最大平台。在我国竞技体育中,“学生军”、“学生运动员”这样的身份看上去更像是一种“异类”而绝非主流。“在竞技体育层面,文化教育和品德教育的要求程度并不应该低于对运动成绩的追求,否则母诗灏的悲剧还有可能再次发生。”金汕说。

    本报北京1月1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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