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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1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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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

刘秀生归国办户口到底难在哪儿

本报记者 王俊秀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1-15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1月12日,中国青年报记者就刘秀生办户口一事进行了调查。

    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人口管理处的陈东辉告诉记者,并不是他们有意为难刘秀生,是因为有政策限制,所以必须按程序办,“实际上,我们已经给他特事特办了。”

    据陈东辉介绍,按照相关文件,刘秀生是留学归国人员,户口又属于外地进京,恢复户口要原户口登记单位出具证明。而刘在恢复户口时,又提出要更改出生日期,这从政策上是不允许的。

    但刘秀生认为,现在户口本上的出生日期是错误的,是当初上大学户口迁移时当地户籍部门弄错了,而且现在也出具了证明,理应在恢复户口登记时纠正过来,否则和国外填写的个人资料对不上,将会给他造成严重后果。“我在国外的学位证明、执业资格、社会保险以及我在国外的财产,都将受到影响。”刘秀生说。

    刘秀生不理解,在国外办一天就可以解决的事,在国内8个月都未能解决。“我不知道到底卡在哪儿,为什么办个户口,这么简单的事,要这么难?”

    而陈东辉则认为,这“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外地进京人员要更改户籍登记资料,原则上是不允许的。既然你一定要改,我们也请示了市局,决定受理,给你特事特办,但还是得严格按程序来。”

    陈东辉所说的“程序”,是指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北京市公民要更正户口上出生日期时,如果是外省市户口登记机关造成差错的,要提供加盖造成差错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原始底票复印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证明,以及不同时期个人履历表复印件及分县局人口处(科)的审批单。

    刘秀生表示,他早在2009年8月就已经按照要求提供了老家的公安部门出具证明,称当初签发给刘秀生的迁移证关于刘秀生的出生日期登记有误,“应为3月3日,仅此更正”。

    但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户籍部门认为,这个证明不够严谨,因为盖的不是户口专用章,也没有附原始底票复印件。

    但刘秀生老家的派出所告诉他说,底票在几十年的辗转变故和计算机化过程中早就销毁了,无从拿到。

    陈东辉对此解释不认可,认为原始的底票不可能销毁。“如果销毁了,他根据什么出具证明呢?”

    刘秀生又提供了老家山西临汾市公证处出具的出生公证书,证明刘秀生的生日为3月3日。他还提供了出生医院——临汾市尧都区一平垣卫生院出具的出生证明,由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解放路派出所加盖公章,认为“情况属实”。

    但陈东辉认为,户籍部门证明一个人的户籍信息,不能依据其他部门提供的依据,必须依据原始的户籍档案。

    她告诉记者,他们已经给临汾户籍部门发函,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目前还没收到回复。

    “那为什么我在2009年8月就给你们提供了这些材料,你们当时不去做调查补充材料,一定要让我等上8个月才去发函呢?”刘秀生问。

    “你认为我们这8个月什么事都没做吗?我们一直在走程序。本来这些事应该由你自己去办的,考虑到你来回成本也比较高,我们才决定用发函的方式。但是必须得等对方公安部门回复才行,这有一个过程。”陈东辉解释说。

    目前,刘秀生的另一个障碍在于,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要求他出示其档案保管单位同意更改生日的证明。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精神,干部的出生日期变更要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精神办理。该文件提出,干部出生日期不得随意更改,今后,凡干部本人要求确定或更改出生日期的,均不再办理。

    “所以,必须由档案保管单位出具证明,这是政策规定的。”陈东辉说。

    但刘秀生的档案保管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才交流培训中心却告诉他,他们不是行政机关,依法没有权力同意或不同意刘秀生的生日更正。

    西城分局又提出让刘秀生开具一个他不是国家干部的证明。“这我办不到,没有人可以开这样的证明给我。”刘秀生说。

    陈东辉认为,像刘秀生这种情况确实是很难办的,他们也一直在积极努力,在很多方面已经给他“特事特办”了。“因为更改出生日期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造成现在的局面他本人应承担主要责任。他在发现户口本和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有误时,没有及时更改,而之后又没有按照身份证上的信息填写相关资料,这都是不严谨的。”

    刘秀生认为现在不是追究谁的责任的时候,而是该如何解决问题。“如果说是我的错误,我为这件事已经付出了代价,在纽约、上海、山西和北京之间来回奔波了大半年,耗费了大量的金钱和精力。可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依然不能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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