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造假正成为“共同创作”的代名词
桑玉柱是否剽窃、盗用他人作品,尚未最终定论,组委会就取消其获奖资格给出的原因是,桑玉柱坚称的“共同创作”的作品无法真实体现摄影家个体的创作水平及风格。一桩涉嫌造假以刻意骗取金像奖的恶劣事件就这样轻描淡写地转化成了申报时未加以说明的“工作错误”。
在真相尚未大白于天下前,不妨暂且认定“共同创作”就是“真相”,那“共同创作”真的就如桑玉柱所言,体现了“成果共享,科学创作”,体现了“和谐社会的主题”吗?
桑玉柱涉嫌“剽窃”、“盗用”的作品是温波、孟铁两位“基层”摄影家的。可举报桑玉柱的并不是温、孟二人,在记者采访中,温、孟对造假事件也是欲说还休。一个合理的猜测是,桑玉柱是省级摄协的主管领导,如果温、孟铁还在吉林省摄影界内做事,如果桑玉柱并未因此而被撤职,那他们还不得不受制于这名主管领导。迫于某种压力,温、孟不愿也不敢出面指证。
报道中有一个细节不得不提,按桑玉柱“共同创作”的提法,作品出来后,参与创作的人靠抓阄来挑选底片,其他人可以拿这些作品在省内发表、展出,而他自己可以在国家级层面参展。这似乎是一种“共赢”,但同属“共同创作”,为什么级别不如桑玉柱高的那些人只能在省级层面参展、评奖,而桑本人却可以参与到国家级层面?这“等级”又如何能体现“和谐”?桑不止一次强调,谁获奖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些作品能将吉林宣传出去,可惜,他并没有“大度”到将参加“金像奖”评选的名额让给温、孟二人。
或许还有另一种可能,桑玉柱、温波、孟铁三人关系不错,但温、孟基于对自己身份地位和社会资源等现实条件的考量,认识到即使参赛,获奖可能性也很渺茫,还不如把机会让给桑玉柱。评奖不靠作品质量而靠身份与社会资源,这也不是什么“国家机密”。在金像奖造假风波的一系列报道中,媒体援引资深人士说法,称其2007年参加第22届全国影展时,在某省展区惊讶地发现,入选作者中50%以上都是官员,而他们的大多数作品都乏善可陈。摄影界已成名利场,这也是不争事实。
桑玉柱曾言“共同创作”是吉林摄影界的潜规则,这话遭到了吉林影友激烈反驳。媒体对“共同创作”紧追不舍也是为了挖掘真相。而在摄影界之外,“共同创作”也无处不在。研究生独立写作的论文在发表时要署上导师名字,技术设计人员独立研究的设计要署上领导名字,这些都是大家默认的“共同创作”。其中有为达到某种目的而自愿“共同创作”的,当然更有迫于压力而被迫“共同创作”的。
多数时候,无论自愿还是不自愿,“共同创作”都“被和谐”了。桑玉柱大概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不幸”被媒体一再解剖,他“共同创作”的声音越“和谐”,公众对他的不屑就越激烈。我们似乎应多多少少感谢一下桑玉柱,是他,让公众看到“共同创作”正成为一门新显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