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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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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购买个人信息勒索他人被抓

本报记者 刘芳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1-21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2009年12月6日晚,家住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的吴女士收到了一条手机短信,短信的内容令她惊恐不已:

    “吴女士,你是我们精心挑选的第四个目标,有钱有福也是祸!我们跟踪你的车已很久,知道你家住龙岗某某小区,赶快准备好6万8千元汇入工行‘阎某某’账号,否则你的家人会受到伤害。”署名为“城市幽灵”。

    对方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个人和家庭信息,吴女士越想越害怕,第二天上午她赶紧到龙岗公安分局新城派出所报案。

    案件性质十分恶劣,龙岗公安分局立即指派刑警大队成立专案组,迅速展开侦查。就在这个时候,深圳市公安局发来警情通报,福田、罗湖等地也发生多起同类警情,有人以“某某帮”或“城市幽灵”的名义进行恐吓勒索,报警者达四五十人,引发了部分群众的恐慌。

    深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李铭对此高度关注,批示要求全力破案。深圳市公安局决定由龙岗公安分局专案组具体承办系列短信恐吓勒索案。专案组着手进行侦查,将侦查范围扩展到全市,初步确定恐吓短信是从同一部手机发出。

    专案组在侦查中发现,警方追踪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在恐吓短信中,“阎某某”银行账号的开户地址在江西南昌。2009年12月7日晚,专案民警赶到南昌,耗费一个多星期在南昌市找到了“阎某某”其人,但是“阎某某”并没有作案嫌疑,有人冒用“阎某某”的身份开设了银行账户。

    线索断了,侦查一时陷入僵局。

    专案组采取“大海捞针”战术,重点在犯罪嫌疑人有可能活动过的宝安区民治和龙华街道进行搜寻,民警马不停蹄奔波了半个月,仍然没有发现嫌疑人的踪影。

    2010年1月4日晚,租住民治街道一间出租屋的年轻男子黄某,突然不辞而别,连缴给房东的租房押金也不要了。这条线索引起了专案组的注意,民警立即赶到出租屋。警方通过调查了解到,警方在办理一起短信诈骗案件时曾经清查该出租屋,包括黄某在内的多名租户被警方询问,但无证据显示黄某涉案,黄某从派出所返回的第二天就突然离去。

    专案组将黄某列为重点嫌疑对象,追查出黄某就职于光明新区某公司。1月16日下午,专案民警赶到黄某所在的公司,先行搜查黄某的宿舍,找到了一个与“阎某某”中国工商银行账号捆绑的网上银行U盾,然后民警进入车间找到正在上班的黄某。

    “我已经接受过调查,根本没做犯法的事”,黄某面对民警时故作镇静。

    民警出示U盾,黄某立刻哑口无言。犯罪嫌疑人黄某向警方坦白,最近以“某某帮”和“城市幽灵”的名义频频发短信恐吓勒索的事件,全是他一人所为。

    记者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黄某现年23岁,2009年毕业于广西某职业学院计算机专业。黄某曾在深圳实习半年,毕业后再次返回深圳找工作。漂泊了几个月后,他于2009年11月在宝安区民治街道找到了一份电话业务推广的工作,月薪1000多元,不包住宿。黄某觉得工作很累,生活捉襟见肘,感到非常失落。偶然中,黄某路遇有人兜售车主信息资料,包含车主姓名、电话、家庭住址等详细内容,便产生了恐吓勒索车主的邪念。

    黄某又向人购买工行账号和网上银行U盾,自称“某某帮”和“城市幽灵”等恐怖名号,发短信对拥有高档车的车主恐吓勒索6万元左右,对拥有中档车的车主恐吓勒索3万元左右。2009年11月26日,黄某试着拨打了两位车主的电话,言语恐吓勒索,车主没有理睬。12月6日至8日,黄某放开胆子,接连发出了几十条恐吓勒索短信,妄想坐等钱来。然而,他精心谋划的“致富梦”破灭了,不仅没有勒索到一分钱,而且自己也被关进了铁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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