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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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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涉百余人的监狱管理腐败窝案

本报记者 叶铁桥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1-22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局长刘万清。

    资料图片

   

    湖南省女子监狱大门。

    CFP供图

    2009年5月6日下午,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局长刘万清及妻子,一起被湖南省纪委叫去“谈话”,至今没有回家。

    在他身后,是100多名涉案者。内部人士透露,刘万清被“双规”后,牵出了130多名湖南省监狱系统干部——他们都是向刘行贿的人。

    2003年,我国大规模启动监狱体制改革,湖南省当年即成为全国监狱布局调整的6个试点省(直辖市、自治区)之一,第二年又进入第二批狱企分开的14个试点省(直辖市、自治区)。那几年,湖南监狱系统革故鼎新,气象为之一变,财政欠账、监企不分、监狱过于偏远等历史性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得到缓解。作为这些改革的主要操盘手,刘万清在系统内的声誉也登至顶峰。

    然而,在他任上的后期,关于他腐化堕落的各种传言也呈喧嚣之势。内部人士称,“在他任上的后期传出来的细节,包括捞钱、生活作风等,就感觉此人有点肆无忌惮,恬不知耻了。”

    让民众惊讶的是,这扇封闭而神秘的大门洞开之后,呈现的竟是如此不堪的贪腐格局和利益纠葛。

    由于涉案人员涵盖全省监狱管理系统的多个部门和层级,有关部门不得不宣布“宽严相济”,对主动交代问题的干部从轻处理,以维持整个监狱系统的相对稳定。

    目前距刘万清案发已过去7个月,随着纪委和检察院调查的不断深入,部分涉案人员的陆续过堂,这些人的罪与罚也日益清晰。这起腐败大案所依附的体制弊端和制度漏洞也被逐渐暴露出来。

    一监狱长多年用公款春节送礼

    尽管刘万清在干部见面会上曾直言自己的“前车之覆”,并表示要无日不惕,但在他任职的后半期,贪污腐化的传闻却越传越开。

    事实上,在2001年,他的身影就出现在一起贪污受贿案中。

    当年年初,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对省直监狱的企业进行破产改制,并成立了湖南省监狱管理局破产改制领导小组。时任省监狱管理局总会计师的廖秀成被安排分管此项工作,财务处副处长罗辉则专职负责改制工作。

    此时,湖南湘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员何庆成找到廖秀成和罗辉,提出承揽破产改制中的资产评估审计业务,按照审计业务费的30%返还好处费。

    于是,廖秀成安排罗辉就此事向刘万清口头汇报请示,“得到局长刘万清的同意”。

    此后,湖南湘资会计师事务所承揽了监狱局系统下属赤山、德山等7户企业的破产改制资产评估业务。事后,何庆成送给廖秀成及罗辉19.6万元,廖分得10万元,罗分得9.6万元。廖和罗终因犯贪污罪、受贿罪分别被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和10年6个月。

    此案虽未直接牵扯到刘万清身上,但企业改制呈现出的巨大利益让大权在握的刘万清经受不住诱惑。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卜中云的案发及被诉,就清晰地显示了其间的利益脉络。

    生于1959年的卜中云,在升任副局长之前,曾多年担任津市监狱的监狱长。案情显示,2004年至2009年春节,卜中云代表津市监狱和相关企业每年送给刘万清两万元,唯一的例外是2008年,卜中云送了刘万清5万元。

    但这笔钱并非来自自己的腰包,而是来自原附属于津市监狱的、卜曾担任过董事长的缸套公司。李峥嵘是缸套公司总经理,他将缸套公司的年产值从1000余万元提升到7000余万元,上缴利润也逐年提高。

    刘万清作为省监狱局局长和下属企业万安达公司的董事长,对缸套公司上缴利润的数量具有决定权,这为他提供了巨大的寻租机会。为减少缸套公司的上缴利润额,2008年,卜中云建议李峥嵘超出以往惯例,送给刘万清5万元。

    除了代人送礼外,2004年下半年,卜中云还单独送过刘万清5万元。“送钱的时间与对其作为省监狱局副局长人选的考查时间相对应”,明显用于求官。

    卜中云最终因犯行贿罪和受贿罪一审被判7年。

    一人犯案,牵出“一窝”

    知情者透露,一同被纪委找去谈话的还有刘万清的妻子。她也在本系统内工作,2002年进入湖南省司法厅财务处,后任律师管理处副处长。

    这名知情者透露,刘案发后一两个星期,省监狱管理局生活卫生处处长刘克金、规划处处长段细忠、刑罚执行处处长李北南等,也被纪检监察部门叫去“谈话”,至今没回到单位上班。

    据介绍,2009年7月13日,湖南省纪委、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司法厅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对监狱管理局工作人员宣布“宽严相济”政策,要求涉案人员在10日内对组织说清楚,态度好且交代清楚者,将获得宽大处理。

    据报道,湖南省纪委进一步调查发现,郴州监狱长刘丕良涉嫌在基建项目中受贿,而德山监狱监狱长向建春除染指基建项目,还涉嫌收受贿赂帮助犯人非法减刑、保释。两名监狱长因案情重大而移交司法机关,被刑事拘留。向刘万清行贿的湖南省女子监狱监狱长赵某、津市监狱监狱长李某以及星城监狱调研员等几名干部则进入纪检程序,接受纪律处分。

    内部人士称,这些官员中的一些人口碑本来不错,比如卜中云、李峥嵘、赵星云等,“卜中云现在已被判刑了,查出来的涉案金额并不大,他为什么要送钱,还不是因为刘万清喜欢这一套?如果他不送,升迁还有戏?说不定还得下课!”

    在他看来,上行下效,一把手的贪污腐化最为可怕,能够“败坏整个系统”。

    大规模的人事动荡给监狱系统造成了严重冲击。内部人士称,“2009年六七月时,系统内人心惶惶,不知道谁又会被牵连进去。”

    一名基层监狱的狱警说,这种冲击造成的影响现在还未消除,“往年新一年的工作计划、任务目标早出来了,今年还没有出来,班子还没有调整到位,人心不稳。”

    另类“越狱”寻租

    2009年11月15日,湖南省常德市德山监狱发生了一起重刑犯逃脱事件。据通报,当日上午8时许,因犯盗窃罪、脱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的犯人刘宏在监区开始生产时,趁看管人员不备,用梯子架上监狱高墙上的高压电线,翻越而出。

    此前,刘宏曾有过一次成功越狱的经历。2008年年初,他从益阳赤山监狱成功逃脱,跑到上海疯狂偷盗,几天内作案金额就高达10多万元,后被警方抓获,再次羁押在赤山监狱,随后转入德山监狱关押。

    在一些人看来,刘宏的越狱风险大且“毫无技术含量”。而风险小、几乎不露痕迹的另类“越狱”,在监狱系统都知道,那就是体现在“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的猫儿腻上,监狱管理系统内部习惯将这三者统称为“减假保”。

    在“减假保”上做手脚、搞寻租,在国内多个监狱都曾出现过。1998年,广西罗城监狱窝案甚至暴露出一份交易清单:3000元减刑一年,4000元保外就医,1万元假释。

    媒体透露,刘万清也在这条利益链中插了一手。“调查发现,刘万清通过向主管副局长、刑罚执行部门或监狱打招呼,授意或默许经办人员在病理鉴定上造假,并在明知刑期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情况下,违法批准卢育长、杨采雄等6人保外就医。”

    另据查实,“刘万清曾为28例罪犯的保外就医打过招呼,并从中收受9人次贿赂20.7万元。其中,刘万清为津市监狱服刑犯胡俭初办理保外就医,先后3次收受胡犯家属贿赂8万元;为办理罪犯周安民的保外就医事项,收受其家属贿赂5万元。”

    此外,之前有报道称,常德籍一富翁在深圳发迹后犯下重罪,被判刑后关押在湖南某监狱。该人通过重金向刘万清等人行贿,得以假释。

    湖南某监狱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监狱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触犯法律,无非这样几条途径:人事领域的买官卖官,经济领域的贪污受贿,执法领域的“减假保”。

    “‘减假保’都有制度规定,也有相应程序,且不说要违反这些制度和程序,就是执行起来也有很大的弹性空间。要给我100万元,说不定我也办得了,不出事谁知道?”

    2006年,上海提篮桥监狱一负责看守周正毅的管教干部被“双规”,起因即是周正毅不仅享受各种特殊待遇,还被运作减刑。“按照周正毅的高额奖分,他可以减刑一年至一年半,当时周正毅的剩余刑期已不足9个月,若减刑报告获法院认可,周正毅可立即获释”。

    与在减刑上做手脚不同,保外就医靠的是病理鉴定。这种造假几乎没有监督,成功率极高,“何况是领导要办,下面的人不敢不办”。

    有媒体分析认为,“减刑寻租链中,犯人与家属只要向监狱干部、干警行贿,从呈报、审批到裁定,各个环节都会有人照应。这条利益链甚至沿着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办理程序,一直延伸到这些程序的终端——法官。”

    毫无疑问,金钱和利益是带动这条利益链的唯一推进剂。

    资料显示,2000年到2008年,刘万清就这样东一搂西一耙,大小兼收,被湖南省纪委调查确认收受贿赂1100万元,其中查证核实近600万元。

    鉴于他往日的政绩和威严,在他出事后很长一段时间,系统内仍习惯称他为刘厅长或刘局长。然而,随着案情的日渐明晰,他的另一面逐渐浮出水面,一个贪婪腐化者的面目开始原形毕露,人们此时才开始渐渐改口,直呼其名“刘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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