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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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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森工总局:

将彻查造假人员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1-26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本报哈尔滨1月25日电(记者王超)今天,本报报道了黑龙江森工总局下属林业局存在一些职工伪造混岗知青身份的问题,在这些造假者的名单上显示,他们有的年龄未满13岁便已参加工作,有的在其毕业学校未建成前便已“毕业”。今天下午,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姜宏伟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称,感谢媒体的舆论监督,也欢迎媒体进行舆论监督。对媒体报道的问题,总局纪委和监察局将一查到底,对有问题的人员要停保、退保,对造假的相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

    针对本报报道中“1969年出生的混岗知青”、“1981年上山下乡”等现象,姜宏伟局长表示这样堂而皇之的造假必须纠正。

    对于年龄造假、学历造假的混岗知青,具体情况总局还没有掌握。总局纪委要和监察局一起来调查。

    针对混岗知青造假,姜宏伟局长表示,国家林业局曾派人来调查。混岗知青办理养老保险,需由总局、林管局、林业局三级把关,可能是有些假学历和改年龄的情况没有甄别出来,这些个别情况肯定存在,总局曾经一次清理了1000多名假混岗知青,但主流是好的。

    据了解,黑龙江森工系统总共办理了32000人的混岗知青,针对混岗知青为什么95%以上是女性疑问,姜宏伟局长表示,森工行业特点是很多职位优先找男同志,这些女同志都是男职工的家属,当年转正的机会都让男的占了。

    姜宏伟局长称,森工总局混岗知青政策的依据是国家林业局、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天然林保护工程区森工企业职工“四险”补助和混岗职工安置等工作的通知》。

    2006年,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下发了《森工原国有混岗知青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暂行规定》,专门解决60岁以下的混岗知青养老保险问题。

    姜宏伟局长解释,混岗集体职工和混岗知青是两个概念,这两类人的问题得到了分别的解决。

    姜宏伟局长还表示,2006年60岁以上的混岗职工都办理了家属工、“五七工”,总数达55000人,最近该局还将解决长期临时工的养老医保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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