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材粗制滥造谁是罪魁
笔者以《机械设计基础》教材为例对国家图书馆的馆藏目录进行检索,统计出2006~2008年间全国共出版《机械设计基础》高等学校教材114种。其中标明高职高专适用者达72种,标明“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16种。某中央级出版社3年内共出版16种《机械设计基础》同名高校教材。
文科方面,以《法理学》为例,统计出2006~2008年间全国共出版同名高校教材40种,其中标明“十一五”规划教材5种。某知名大学出版社3年内共出版8种《法理学》同名高校教材。
从这些同名教材的内容提要可以看出,多数教材的结构体系均大同小异。笔者在调查中还发现,有些作者主编或参编的高校教材同时或相隔不长时间分别在不同的出版社出版,对教材内容只作少量修改或表面处理。
高校教材如此高产,多数教材的内容却是“继承”多、创新少,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现象极为普遍。有人撰文指出:“他们认为编写教材既不要搞研究也不用做调查,更不用查资料,甚至相关领域的著作和论文也不必多看,只要找来三四本已有的教科书,框架体系略微改动,章节顺序稍作调整,文字叙述作些处理,一本新的教材就‘浮出水面’。”
伴随着低水平重复出版的泛滥,高校教材单品种年平均印量显著降低。根据《中国图书年鉴》和《中国出版年鉴》的有关统计数字计算后发现,1999年单种高校教材的平均印量为12756册,2006年下降到8112册,2007年继续下降到8014册。
导致目前高校教材出版乱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法制环境的原因,也有出版体制和教育体制的原因,其中,高校学术资格评价制度和课堂教学模式是罪魁祸首。
重点院校教师评职称看项目、文章和学术专著数量,看文章是不是被著名检索机构收录。大量普通院校尤其是高职高专院校教师因以教学为主,很难有科研成果,编写出版教材就成为这些院校教师职称评定的重要成果。这是普通院校教师编写出版教材的最大动力。
同时,在我国高等学校里,教材是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大多数高校教师讲授和要求学生掌握的内容(也就是考试的内容)都局限于某一唯一指定教材之内,而教材的选用由任课教师或系室领导决定,学生对教材没有选择权。如果教师本人或本单位的领导、同事主编或参编了某科目教材,任课教师一般会主动或被动选择使用此教材,无论该教材质量如何。由于对教材的选用不是出于对学生负责,而是附带了某种功利性的其他目的,真正优秀的教材往往无法被选用。
近年来国家逐年扩大高校招生规模,一年招生达数千人的院校比比皆是,一个院校的一个大类专业的学生动辄数百上千,这样的院校完全有条件自产自销。也有些以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名义组织编写教材,一般会有多所院校的教师参与编写,参与编写教材的院校一般会选用作为教学用书。先有了可预期的销售数量,出版商当然不会拒绝来自该院校或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教材选题。
此外,教育主管部门在高校教材选题规划工作中批准了大量重复选题。教育部“十一五”期间共批准国家级规划教材11741种。在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选题表》数据库中以“教材名称”为关键词进行排序,可以发现,同一选题重复批准十几种的比比皆是,同一作者在不同出版社申报的相同选题同时获得批准的也不罕见。
笔者认为,解决高校教材出版乱象的根本途径是在教材的出版与使用环节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就高校而言,务必要规范课堂教学活动,形成优胜劣汰的教材选用机制。高校教师如果在课堂教学中指定或变相指定使用自己编写或参编的教材,应视为一种权力寻租行为,高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应严格限制这种行为。
同时,在高校教材编写和出版过程中,主管部门应有所为、有所不为。建议教育部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自“十二五”起取消高校教材规划工作。高校教材与中小学教材不同,其选用已不再由政府决定,绝大多数高校教材的出版也没有政府的资助。作为一种商品,其生产和流通应逐步交由市场来组织。随着出版单位逐步转变为完全市场化的主体和相关法制环境的不断完善,作为教材产品生产者的教师和出版单位以及作为教材产品消费者的学生所组成的竞争市场完全有能力作出优胜劣汰的选择。